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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管网病害普查处置及雨污混接管网排查项目(Ⅰ期)监理项目交易文件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21 7:29:17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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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

33. 定标

33.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33.1.1经过评标后,评标小组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33.1.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 AA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网站(http://******************) 公示3个工作日。

33.2 中标人的确定

33.2.1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3.3 中标通知书

33.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的授予

34. 合同授予标准

34.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 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协商、会签定稿,3个工作日内进行中标约谈,同时递交合同纸质文本,完成合同签订,发放中标通知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的数额、时间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4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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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4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监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6. 履约保证金

36.1 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数额和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6.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6.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6.3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37. 其他

37.1 本交易文件所称的投标报价含本项目的前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人员工资、税金及等费用在内的全部供应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项目的完成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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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随机抽取法。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一个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2.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将现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名预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抽取的顺序依次排名。评标小组对2名预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第一名预中标候选人评审不合格,则推荐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若2名预中标候选人评审均不合格,将按上述办法重新抽取确定2名预中标候选人。

如只有一名投标人,则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2名及以上投标人,招标人将现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预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小组对预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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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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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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