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的有关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是较佳的途径。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要根据TRIPS协定所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以及具体规则,对发达国家的国内知识产权法律中对出口商歧视性规定,据理力争,通过向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提出对出口国法律指控或作为第三方积极参与别国提出的申诉,迫使其放弃阻碍知识产权进口的规定,维护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所应享有的权益。 (3)要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是签约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现有的有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由于是在发达国家主导下制定和形成的,因而侧重点是保护发达国家利用知识产权,进行技术垄断追求高额利润,从根本上说是不利于我国采用引进新技术,对整个发展中国家都不利。我国作为20年来发展速度最快的世界经济大国,随着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的不断提升,应积极参与修改、制定、完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使之成为既保护发达国家利益,又保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特别是保护我国自身利益,利用最新技术加快发展速度的公平杠杆。
(4)进一步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现代社会的全部新技术,几乎都是发达国家创造并以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为了加快发展步伐,缩短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就要学习人家的先进经验、引进人家的先进技术,但前提是要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承认人家的知识产权,消除侵权行为,为其提供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环境,既避免受到WTO规则的惩罚,又形成良好的国际信誉,使发达国家真心与我合作,为购买先进技术奠定基础。
(5)要严格执法,使知识产权法发挥应有的效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其核心是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一个时期以来,虽然国家开始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但由于司法腐败、地方保护主义和公民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的影响,知识产权方面的侵权案件时有发生,这既影响了国内的知识、技术创新,阻碍了知识经济的发展,又给西方一些国家攻击我国造成口实,影响了先进技术的引进。所以国家在加强立法的同时,强化执法力度,使法律的至上性真正得到体现。
(6)提高生产经营者的知识产权法律素质,敢于并善于应对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会直接促成“科技兴贸”政策落实的成功或失败。当前仍有很多生产经营者对知识产权法律知之甚少,不懂得如何维护其享有的知识产权。更有不少生产经营者唯利是图,不惜违法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更要注意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法律素质。因此,政府各级部门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应详细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法律教育计划,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计划的实施。
(7)鼓励国人积极开发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入世”后,国外商品和服务将在更大范围、以更大规模进入国内市场,我们所面临着的国际竞争将更加激烈。我们要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获取和保护的支持力度。政府不仅通过专利申请费维护费的补贴,鼓励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对获取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等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给以一定比例研发经费的支持。
中国成为世贸成员以来,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高度关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与司法状。从某种程度上说,能否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已成为评价中国投资环境的重要指标。有效地保护国内外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才能更好地“引进来”与“走出去”,才能保障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长期有效实施。
以上,是我对《知识产权及法律保护》科目学习内容的简单回顾。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日益突显。通过此次对知识产权等法律知识的学习,使我学会了如何更好地用《知识产权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对今后的工作学习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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