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04 15:52:28 来源: 作者: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规范的通知
农医发【2010】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为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做好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和隔离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发放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我部制定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其填写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格式
2
编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申请人(签章) 申 请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3
填 写 说 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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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 经营范围 设计生产规模 联系电话 经营场所地址 1.动物养殖场 □ 2.动物养殖小区 □ 场 所 类 别 3.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4.动物屠宰场(厂) □ 5.动物屠宰加工场(厂) □ 6.动物隔离场 □ 7.动物无害化处理场 □ 所 附 材 料 清 单
1.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2.设施设备清单 3.管理制度材料 4.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 5
□合格。 □ 不合格。原因: 审核人意见 审核人签字(1): 审核人签字(2):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意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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