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记录、学科实验研究报告、交流合作学习记录、课外阅读的书目和反思笔记等。
(三)课程考查成绩:主要指在校三年的阶段性学业水平考试与考查成绩的原始记录、体育与健康考查成绩等。
(四)特长和潜能表现记录: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获奖证书、亲手制作的或小发明成果、艺术表现性活动记录或奖励证书等。
五、评价结果 (一)评价结果呈现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① 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体现过程性、发展性、激励性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准确。② 等级。评价结果以A 、B 、C 、D 、E 五个等第至现。其中A 为优秀,B 为良好,C 为较好,D 为合格,E 为不合格。
2、在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中,学生若非涉嫌犯罪受到过司法机关处理或因严重违纪受到过校级记过以上处分而未撤消者,该项评价结果应为D 等以上。
六、评定工作的制度建设 (一)公示制度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及时进行调查与处理。
(二)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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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科组教师和对评价工作进行监督的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按照差额选举的办法确定,由全体学生在学校和班级提供的候选人名单中通过举手表决方式产生,学生不信任的教师、学生、家长不得参与评价和监督工作。
(三)诚信制度
参与具体评价工作的教师评价小组成员要与学校评价委员会签定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对评价结果不诚信的教师立即取消其评价资格,并做出相应的惩罚。
(四)监控制度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对评价结果认真审核,对评价工作进行评估,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解决和处理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〇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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