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主要负责申请二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的考核。各设区市安监局按照《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监管二字[2009]309号)相关要求确定一家考核机构,报省安监局备案认定后,作为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
考核机构应具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我省有关考核机构相关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职责。
(二)申请与考评程序
1、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以下简称《通用规范》)、《氯碱行业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3016-2008)、《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3017-2008)要求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
2、企业对本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自评。应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会、其他相关部门及从业人员参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用规范》为依据,按照《江西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分办法》的各项内容进行现场考核、打分,形成自评报告。
3、咨询机构对被咨询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再次评分,并出具推荐意见。
咨询机构应为具备甲、乙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具有甲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咨询业务范围包括:申报一级、二级、三级达标考评所有企业。具有乙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咨询业务范围包括:中央驻赣及省属企业、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企业以外的申报三级达标考评企业。咨询机构自签定咨询服务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必须开展咨询服务,并且深入企业指导的次数不得少于6次,且每次指导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咨询机构要本着为企业服务的精神,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
准化通用规范》要求认真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对企业现场安全条件及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进行核查,帮助企业查找自身不足,提出整改方案、措施,使企业真正理解安全标准化的内容、意义及重要性,从而真正实现安全标准化PDCA动态循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咨询机构应保留每次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原始记录,省局对咨询机构开展咨询服务质量定期进行监督核查,一经发现咨询机构存在不认真服务、不履行咨询职责现象,将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如情节严重,撤销其咨询机构的资质。
4、企业考核申请。
申请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的企业向考核机构提交《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见附件2)、自评报告(见附件3)、咨询机构出具的推荐意见(见附件4),逐级向当地县(市、区)、设区市安监局、省安监局、相应考核机构提交书面考评申请,并通过省安监局网站“危化品安全标准化”系统提交有关信息,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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