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业品第四
问:若等起力令身语业成善不善,那么在此业上能造大种亦等起生,为何大种唯无记性?
答:以作者心本欲起业,非四大种,此难不成。 辛二 明二种等起
此引经发难,如上所说见所断惑不能引发表业,为何契经中说:由邪见故起邪思维,邪语,邪业及邪命呢?答:此不相违。为什么?如颂曰:
等起有二种 因及彼刹那 见断识唯转 唯随转五识 于转善等性 随转各容三 如次第应知 名转名随转 修断意通二 无漏异熟非 牟尼善必同 无记随或善
前四句明二等起,次四句约六识明差别,余颂约三性辨异同。
等起有二种 因及彼刹那 如次第应知 名转名随转:“彼”:业的代名。“转”:是转起或生起义。引发表无表业的等起心有二种,一因等起,发业前的心名因等起(将作业尚未作业,先在内心思惟考虑,应如是如是作,能引业故,所以称因,即审虑、决定、发动三思名因等起);二刹那等起,与业俱心名刹那等起。(正当作业一开始实现于行为时,与彼作业同时而起的心心所,名刹那等起,在时间上同一刹那)。如上次第因等起心名转(能转业),即对于将要作业,能起引发作用的转业心。刹那等起,名随转(随业转),即正作业时,不相离的随业转心。
二种等起中,能令身语业成善不善的是刹那等起。
见断唯识转:见所断的意识,只能为转,可以资助寻伺心,发起身语表业,但为远因。不为随转,因为正起业时的外门转心,见所断无。如正理论说:“见所断心为因等起发身语业,定不能为刹那等起,见所断识虽能思量而无功能动身发语。”所以前说见所断惑不能引发表业,外门转惑唯修所断。
唯随转五识:五识身无分别,不能为转;因外门起,只能为随转。
修断意通二:修所断意识,因有分别,故能为转;又能外门起,亦为随转。 无漏异熟非:无漏法因唯在定中,不能发业,非转非随转。异熟心,任运而起,亦不能发业,仍非转非随转。
见所断意识——唯成转心 眼等五识———唯成随转心
修所断意识——能成转心又能成随转心
无漏心、异熟心——不能成转心,亦不能成随转心
于转善等性,随转各容三:明转随转三性不同。转心是善性,随转容有善不善无记三性;转心是不善性,随转心亦容有三性;转心无记性,随转心仍容有三性。即同一因可能引发不同的果,这是约凡夫位上说的。
牟尼善必同,无记随或善:明佛心。佛的转心若是善性,随转心必定是善;佛的转心若是无记性,随转心或是善性,或是无记性。以佛世尊于说法时,心或增长,无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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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故,所以此无记转心,通善随转。(此说佛尚有无记心,是依有部宗许佛有异熟,通果,威仪三无记心。若依大众部宗,佛无无记心,心唯是善,以佛常在定中故。)
四1:是转非随转——“见断识唯转”见所断意识只能为转,但为远因助寻伺心,能起表业,不句 为随转于外门心,正起业时,见断无故。
分2:是随转非转——“唯随转五识”五识无分别故,不能为转,外门起故,能为随转。 别 3:亦转亦随转——“修断意通二”修所断意识有分别故,能为转,向外门活动名随转。
4:非转非随转——“无漏异熟非”无漏法唯在定中不能发业,异熟心任运而起不能发业,故
皆非转非随转。
二 别 明 初 律 仪
辛 一 明 三 善 律 仪
五 约 处 明 成 就
四 明 舍 差 别
三 明 得 戒 因 缘
二 总 明 成 就
庚 一 别 解 律 仪 二
二 依 三 别 解 五
已 一 明 三 无 表
戊 三 广 明 表 无 表 二
论说:傍论已了,复应辨前表无表相。 已一 明三无表 无表三律仪
不律仪非二
无表有三种:1、律仪无表;2、不律仪无表;3、非律仪非不律仪无表。 律仪——能遮能灭恶戒相续,故名律仪。
由表业而发生无表业时,必期望于能发动之善恶心,需发动势力强胜之身表业、语表业,而由此表业发生无表业。因此,一切表业不一定都有无表业,即无表色之现起,乃限定于律仪善,不律仪恶,及非律仪非不律仪之善恶之强者。论十四说:无表略说有三,一者律仪;二者不律仪;三者非二。上述之律仪,为法律仪式,是防遮身语之过非之善戒;不律仪为恶戒;非二,可说是处中无表。处中无表并不表示无记业所发之意,因为无表色乃强烈的善恶业所击发的印象,故无记业之无表色,即不能击发,故所谓非二,是在要期心与否之处,并不是在善恶之点。即虽然是善恶,但指有无要期心(誓愿)!
辛一 明三善律仪 律仪别解脱 静虑及道生
别解脱律仪——别别弃舍身语之过非所得之无表(唯欲界有,欲缠戒)
善
静虑生律仪——静虑是定。人入此定,自然远离身语之过非。这是与定俱律
得之无表。(又名定共戒,色缠戒)
仪
道生律仪 ——“道”指趋向涅磐之道,唯无漏智。无漏善心起时,随善 有
之起,自然过离身语之过非。这是与无漏心俱得之无表(亦
三
名道共戒,无漏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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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一 明初律仪
初律仪八种 实体唯有四 形转名异故
各别不相违
第一句标名;第二句明体;余二句释其所由。
初律仪八种:别解脱律仪分八种:1、比丘;2比丘尼;3、正学;4、勤策;5、勤策女;6、近事;7、近事女;8、近住。
三 别 解 异 名 二 安 立 四 戒 壬 一 明 初 律 仪
辛 二 别 明 初 律 仪 三
苾蒭:(旧译比丘),译为乞士,常行乞食,所谓上乞法以资慧命,下乞食以养色身。或为除谨,是对于众生之福小,因果皆觉饥馑,而说苾蒭,因有戒行的良福田,因果都除去饥馑之意。
正学:(旧译学法女,新译正学女),为沙弥尼将当为比丘尼之前二年,为试炼而特别的应予修学的戒律,有六法。弘一大师在四分戒本随讲别录中说:“六法净心,二年净身;前者试看大戒受缘,后者可知有胎无胎。”
勤策:在沙弥尼律仪已学过,不多讲。
近事:是在家男女,为亲近奉事三宝而持的戒律,即受持五戒。 近住:为近时而住,是在家男女于一昼夜受持的八关斋戒。 实体唯有四:名虽有八,实体唯四:即比丘、勤策,近事、近住。
别 解 脱 律 仪 有 八
比丘———二百五十戒 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
正学———六法:不摩触,不盗四钱以下,不杀生,不小妄语,不饮酒,不非时食
勤策———十戒 勤策女——十戒 近事———五戒 近事女——五戒 不杀生,不偷盗,不非梵行,不虚诳语,不饮
近住——八关斋戒 酒,不涂饰香鬘歌舞视(前七戒,后一斋) 听,不坐高广大床,不
非时食。
比丘 勤策
(接受大比丘僧勤加策励)
近事
近住
实 体 唯 四
六种中前五是出家戒,后三是在家戒。近住律仪是一昼夜之戒(但经部认为是通多昼夜之戒),余七种是尽形寿之戒。又静虑,无漏(道生)二律仪,唯有无表业,无有表业,是和定心或无漏心俱而自然令得。不律仪、有表无表、非律仪非不律仪,有表但无表。有时有,有时没有,下面会讲到。
形转名异故:形,指根形,即男女根。是说根形转变,只异名字,戒体不变。也就是说当男性变成女性,或女性变成男性,戒体既无所舍亦无所得,即令本来的比丘律仪转名为比丘尼律仪,或比丘尼律仪转名为比丘律仪,不须重受戒。沙弥,沙弥尼,正学女,近事男,近事女亦如是。
各别不相违:问:若从近事受勤策戒,又从勤策受比丘戒,这三次受的三种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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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次由少增多立三种名呢?还是三种戒体各别具足顿生?
答:三种律仪,其体各别,具足顿生。如比丘身中有二百五十戒,俱时而转。(同时起作用)
问:三种律仪,同有不杀生等,为什么有不同戒体呢?
答:由因缘别,相望各异。因,指求戒心。有发心求五戒,或求十戒,或求具足戒,故因有别;缘,指戒师。如五戒从一师受,十戒从二师受,具足戒从十师受,知缘有别,所以同是杀生等,但却有异。论说:“若无此事,舍苾蒭律仪,尔时则应三律仪皆舍,前二摄在后一中故。既不许然,故三各别。然此三种,互不相违,于一身中俱时而转,非由受后舍前律仪。”即受沙弥戒,不舍近事戒,受比丘戒,不舍近事,沙弥戒。因此舍了比丘戒还可做沙弥,近事,不然的话,舍了比丘戒,沙弥,近事也没有资格做了。 (八关斋戒——一日一夜;菩萨戒——尽未来际;五戒、具足、式叉尼戒——尽形寿) 壬二 安立四戒(定名以戒律为标准)
受离五八十 一切所应离 立近事近住 勤策及比丘
受离五所应离,安立近事律仪。近事,指在家男女二信众。婆沙论中举三说:一、亲近修事诸善法;二、亲近承事诸善士(比丘,比丘尼);三、亲近承事诸佛法。
受离八所应离,安立近住律仪。近住,为亲近三宝一宿而住,学习出家律仪的在家二众。婆沙亦举三说:一、近阿罗汉住;二、近尽寿戒住;三、近时而住。
受离十所应离,安立勤策律仪。勤策,即常为比丘勤加励策。又名息慈,息恶行慈。又名求寂,求取涅槃之果与圆满寂静。
受离一切所应离,安立比丘律仪。比丘,译乞士,即乞食、乞法之士。又名近圆,圆指涅槃,由离一切身语恶法,则近于涅槃。
比丘,义理颇广,略译有八:1、乞士;2、除馑;3、怖魔;4、破烦恼;5、净戒;6、除士;7、熏士;8、破恶。
壬三 别解异名
俱得名尸罗 妙行业律仪 唯初表无表 名别解业道
别解脱戒有六种异名:
1、尸罗:译为“戒”。它的本义是平治的意思。即戒能平治恶不善业,故名尸罗。又有清凉义,戒能消除身心热恼。如有颂言:“受持戒乐,身无热恼,故名尸罗。”
2、妙行:智者所称扬的行为。又戒行清净能得爱乐果,名妙行。 3、业:所作自体,说名为业。
问:岂不无表亦名无作,为何今说所作自体?
答:有惭耻者,受无表力,不造众恶,名为不做,表思所告造,得名所作。 4、律仪:能防身语七支过非名为律仪。
5、别解脱:初受戒时,别别舍弃种种恶,依初别舍义,立别解脱名。第二念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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