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班组承包劳务合作协议书
工程名称 :劳务发包人:劳务承包人:施工地点 :
大兴新城核心区定向安置房项目A-1#、8#、2#车库、9#公建 扬州晟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电工班组
大兴新城核心区北侧新源大街
2014年5月
劳务作业发包人: 扬州晟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劳务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 电工班组 (以下简称劳务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部分
1、劳务分包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大兴新城核心区定向安置房项目A-1、8、2车库、9公建 工程地点:大兴新城核心区北侧新源大街
分包范围:大兴新城核心区定向安置房项目A-1、8、2车库、9公建,所涉及的所有电气工程项目(弱电预埋、穿带丝及配合弱电施工)。
劳务作业内容:材料进场的搬运,电气管线的敷设、线盒安装,管内穿绝缘导线、电缆,各种灯具、(包括:控制开关)、风扇、配电箱、弱电箱安装,配合土建预留洞、各种洞口的防护密闭处理,预留洞口所有的木框、套管等的制作加工及安装,桥架安装,电缆敷设,防震、避雷、接地,等电位装置安装,通电运行,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交户使用后的维修,等所有与电气有关的均在劳务作业范围内。
劳务作业人数: 40 人以上 2、合同价款
2.1 本工程的协议款采用 平米包干 方式计算:
2.2 本工程的协议价款,除经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外,不再调整。 2.3 采用(2.1)方式计价的,劳务费单为 40 元/m2,按图纸建筑面积结算。 另:本价款含人员工资,管理费,劳保费,小型用具,耗材及各种保险就业,暂住费等费用。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2014 年 04 月 20 日 竣工日期: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结构长城杯 等级。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安全文明工地 。 5、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供应
5.1 劳务发包人应按照施工计划向劳务承包人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如劳务发包人不能按时提供,则应相应延长工期并赔偿误工费用;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承包人应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劳务发包人负责在三日内更换或调整。
5.2 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劳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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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丢失、损坏,劳务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赔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3 ‰ 。
5.3施工中所需的中小型机具在施工开始前 3 日内由 发包人 方提供,并出具清单双方确认。
5.4施工中所需的周转、低值易耗材料由 承包人 方提供,并出具清单双方确认。 6、协议价款的支付
6.1平时生活费用由项目部按班组实际施工人数支付给班组,每月按1000元/人发放,各班组每月都必须报当月工资表,并需每人亲自签字,作为年终结算依据;2015年春节前按其完成工程量的90%结算人工费,工程竣工验收达标后付至承包班组实际完成总工程量的95%,剩余尾款在2016年底结清。 6.2劳务作业工作完成,劳务承包人向劳务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协议价款的最终支付。
6.3劳务发包人收到劳务承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28天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劳务发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28天内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协议价款尾款。
6.4劳务承包人和劳务发包人对协议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协议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5劳务发包人必须将协议价款支付给劳务承包人在2.9款中指定的协议价款收取负责人,并索要收款证明(发票)。由于劳务发包人将协议价款支付给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以外的人员、现金支付协议价款,或存在其他违规支付行为的,造成后果由劳务发包人负责。劳务承包人协议价款收取负责人收到协议价款后产生的分配问题由劳务承包人自行负责。
7、违约责任
1、因施工班组由于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因素而达不到项目部的要求,项目部有权与承包班组解除合同,责令退场,工程结算按完成工程量的60%,在工程交工后结清。
2、由于施工班组自身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的,工程结算按完成工程量的60%,在工程交工后结清。 8、安全、质量事故及创文明标化工地的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非指挥失误的责任所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由承包班组承担经济损失,项目部负责协调处理。若班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意外,原则上项目部承担医药费80﹪,班组长负责20﹪,若发生赔偿事件,项目部只承担20﹪,班组长负责80﹪赔偿费。不执行项目部规章制度,不认真配合搞好环境卫生,造成业主或监理对安全、质量的处罚,概由承包班组负责,项目部同时对其处以双倍处罚。班组必须无条件配合工地的各项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的公司、甲方、监理及各级主
管部门检查。 9、协议份数
本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各执一份;本协议副本 3 份,劳务发包人执 1 份,劳务承包人执 1 份,劳务发包人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 份。 10、补充条款
本工程属平米包干,除劳务作业内容内所注明的在承包人范围内,其余所涉及的电气相关的洽商,变更,在协议价款中不作调整。本价款中已含工具及耗材辅料等费用,发包人不提供任何手使及小型电动工具,二级箱以下的配电箱、流动箱以及电缆线;耗材辅料包括:铅丝、钢丝、螺丝、螺栓、螺母、平垫、弹簧片、电焊条、氧气、乙炔、沥青、防锈漆、银粉、软塑料管、黑胶带、防水胶布、焊锅、焊剂、金属膨胀螺栓、塑料胀管、自攻螺丝、镀锌木螺丝、塑料绝缘带、塑料线卡子、金属线卡子、纱布、棉丝塑料、护口、塑料管堵头、钢套管、闭口接线端子、滑石粉、PVC专用胶水、PVC直接头、PVC锁母、稀料保险丝、透明胶布、钉子、铜套管、施工用的各种灯具、防雷支持卡子、汽油、洞口的防护密闭所用的材料、JDG直接头、JDG锁头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10、协议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4 年 5月 20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现场办公室
劳务发包人:(协议专用章 ) 劳务承包人:(协议专用章 )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第二部分
11、劳务发包人义务
11.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协议,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负责。
11.2 劳务发包人有对劳务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抽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的义务。 11.3 劳务发包人应贯彻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履行监管职责,并按规定留存管理资料。 11.4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1.5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1.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1.7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1.8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并实现“月结月清”。 11.9 负责与工程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10 负责办理本合同所涉及的备案手续。 12、劳务承包人义务
12.1 对本协议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劳务发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2.2 劳务承包人负责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人员登记备案,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做好工人出勤记录、任务完成记录。
12.3 劳务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或按劳务发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劳务发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2.4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等级;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2.5 自觉接受劳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劳务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且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12.6 按劳务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劳务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2.7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劳务发包人办理交工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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