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风险防范
第三十四条 为防范经营风险,房地产公司应认真研究国家的房地产政策及相关规定,提高市场分析和预判能力,前瞻性地制订企业发展目标和方向,规避市场波动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三十五条 房地产公司应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决策流程,认真做好拟开发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构建符合企业科学发展要求的风险防范体系,规避经营管理风险。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公司应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内控体系,做到依法合规审慎经营,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引导企业开展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
第三十七条 为切实规避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严禁任何自然人、社会团体、民营企业采取挂靠、特许等形式以中国中铁名义运作项目,严禁房地产公司将在建项目以各种形式进行转包或“以包代管”,放松对项目的监管。
第九章 品牌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公司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强化品牌理念,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业务要统一使用“中国中铁四局”品牌,切实提高“中国中铁四局”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第三十九条 局制订规范的品牌执行标准,构建完善的品牌管理体系,为房地产公司使用“中国中铁四局”品牌提供指导和帮助。同时,应建立品牌危机管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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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房地产公司应从局房地产板块长远发展和整体战略利益出发,严格执行“中国中铁四局”品牌体系标准和应用规范,加大“中国中铁四局”品牌宣贯力度,不断提升“中国中铁四局”品牌内涵。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公司应认真做好“中国中铁四局”品牌的维护工作,坚决杜绝有损于品牌形象的事件发生。一旦发生影响品牌形象的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投资发展部报告,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第四十二条 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房地产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房地产公司应加大房地产开发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团队,选派政治素质好、党性修养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管理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公司应坚持“引培结合”的方针,在积极引进高端房地产开发人才的同时,注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人才的自主培养,在实践中提高房地产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四十四条 房地产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薪酬体系,既要大力弘扬中国中铁优秀的企业文化,从精神上提高人才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又要从物质上给予必要的保证,实行符合企业实际、兼顾房地产行业特征的薪酬体系。同时,应深入研究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房地产业务的绩效考核,做到薪酬和绩效挂钩,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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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配合《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执行,由局投资发展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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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指引
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总论
一、项目的来源及决策理由 二、取得方式和条件
三、开发和合作模式、公司结构和收益分配方案
第一部分 项目基本情况
一、宗地位置及四至
说明宗地所处城市、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经济开发区、商贸金融区等)的地理位置及四至、与相邻物业的情况,及其他必要的说明。说明与城市标志性区域、建筑物和市政设施相对位置关系以及地段的定性描述。
要求图文并茂:平面地形图,标记四至范围,并附四至的现状照片。
二、地块现状、地貌、结构、七通一平、大小配套、周边环境影响
1、地块现状
(1)说明地势平坦程度,与周边地势比较。
(2)说明地面现状情况。包括宗地内是否有水渠、较深的沟壑(小峡谷)、池塘及高压线等对开发有较大影响的因素,并计算因此而损失的实际用地面积。
(3)地面现有居民情况。包括具体居住人数、户数,工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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