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播学院3 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2 外国语学院3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2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3 教育科学学院2 音乐与舞蹈学院1 美术与设计学院1 工商信息学院4 体育学院1 应用科技学院2 软件学院2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设置和资助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今年我校名额共620名,资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
申报者有关信息资料必须与我校提交的福建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的一致;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10-2011学年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均在专业前20%,没有不及格科目。
3、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向所在二级学院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经所在二级学院研究决定后,送交学生处汇总(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行评定并报送学生处,校级学生干部评选由主管部门同二级学院协商进行)。经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
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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