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了一份疾病保险,保额8万元,还有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寿险保单,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万元。事后,高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20万元。问题是:
(1)因未指定受益人,王某的家人能领取多少保险金? (2)对高某的20万元赔款应如何处理?
答:王某死亡的近因属于意外伤害,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因此王某的家人能领取到10万元的寿险保单和5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2)对高某的20万元赔款应如何处理?
答:对高某的20万元赔款应全部归郑某的家人所有,因为人身保险不适用于补偿原则
72、吴某将其所有的“帕萨特”车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25万元的车辆损失险和赔偿限额为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郑某将其所有的“宝马”车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赔偿限额为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内,吴某驾驶的“帕萨特”车与郑某驾驶的“宝马”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帕萨特”车辆财产损失20万元、人员受伤医疗费用30万元以及车上货物损失15万元;“宝马”车辆损失15万元、医疗费用5万元以及车上货物损失10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帕萨特”车主负主要责任,为70%;“宝马”车主负次要责任,为30%,按照保险公司免赔规定:负主要责任免赔15%,负次要责任免赔5%,请问:
(1)A保险公司应赔偿吴某帕萨特车损险多少?(有计算步骤) (2)A保险公司应赔偿第三者责任险多少?(有计算步骤)
A保险公司应赔偿吴某帕萨特车损险:(有计算步骤)
解答:应赔偿金额=帕萨特车辆财产损失ד帕萨特”车的责任比例×(1-免赔率)=20×70%×(1-15%)=11万元
A保险公司应赔偿第三者责任险:(有计算步骤)
解答:应赔偿金额=(“宝马”车车辆损失+“宝马”车医疗费用+“宝马”车货物损失)ד帕萨特”车的责任比例×(1-免赔率) =(15+5+10)×70%×(1-15%)=17.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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