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函〔2012〕27号
关于下发《锚杆(索)支护管理办法》的
通 知
焦煤集团所属各生产矿井:
为进一步规范锚杆(索)支护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焦煤生字〔2009〕565号文《煤巷锚杆支护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锚杆(索)支护管理办法》。现下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
锚 杆(索) 支 护 管 理 办 法
一、 总则
1、为了科学、规范、有效地进行锚杆(索)支护,提高支护质量,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2、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机具、新工艺,以解决锚杆(索)支护应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各矿(公司)要建立健全锚杆(索)支护各项管理制度,以保证锚杆(索)支护所用的材料、施工质量和监测等符合规定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4、本办法未涉及到的技术问题,应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法规、规范和规定执行。
二、支护设计
1、锚杆(索)支护巷道必须有支护设计,支护设计应采用以监测为基础的动态设计法。
2、支护设计依据
根据巷道生产技术条件、地质条件、矿压显现、围岩变形特点、围岩分类,采用工程类比法、理论计算法等,确定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
3、支护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1)巷道名称、位置、用途以及巷道设计断面。
(2)巷道锚杆(索)支护布置图。
(3)锚杆(索)几何参数(长度、直径)、力学参数(强度等)及确定依据。
(4)锚固剂类型、长度、直径、数量。
(5)锚杆(索)支护布置参数(间排距、角度)及确定依据。
(6)锚杆(索)支护锚固参数及确定依据。
(7)锚杆(索)扭矩(预紧力),锚杆(索)设计锚固力。
(8)锚固托盘、螺母、钢筋梯(梁)、网等支护材料形式、规格、强度。
(9)支护材料消耗,预计支护成本。。 (10)施工工艺方法。
(11)施工工艺要求与质量管理指标。
(12)相关安全技术措施、临时支护、空顶距。 (13)验证设计的观测与监测方案。
(14)基于锚杆(索)支护设计基础上的补强加固措施。 (15)预计巷道受采动影响时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三、技术管理
1、施工单位根据支护设计、《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2、支护设计(包括补充设计)必须经矿(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支护设计(包括补充设计)修改后,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补充措施,并履行审批手续,及时贯彻执行。
3、锚杆(索)锚固力规定:
采用锚杆(索)支护时,应根据锚杆(索)的强度和井下实际情况,在作业规程中对锚杆(索)锚固力明确规定。但不低于以下标准:
锚杆支护时,岩巷锚固力不低于64KN;煤巷顶板锚固力不低于64KN,两帮锚固力不低于40KN。
锚索支护时,锚索锚固力不低于200KN。
4、锚杆(索)支护使用的杆体(钢绞线)、锚固剂、钢带(钢筋梯)、托盘、螺母、垫圈、网等性能、强度及结构必须与锚杆(索)的设计锚固力相匹配。并要求“三径匹配”合理,锚杆(索)孔直径与锚杆(索)杆体(钢绞线)直径、树脂药卷直径之差控制在4--10毫米以内。
5、锚杆(索)的孔深、角度、间排距、锚固剂类型、长度、直径、数量等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6、锚杆(索)安装次序(包括锚固剂的安装、搅拌和托盘(板)、螺母、网、钢带(钢筋梯)等安装)、安装质量等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7、锚索钢绞线前端要采用特殊处理,保证锚固剂送至孔底并均匀搅拌,并在作业规程明确规定。
8、锚杆(索)支护时,必须使用前探临时支护,前探临时支护型式、规格、材质、数量和使用方法等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严禁空顶作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