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计算机字库及其单字著作权问题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8/25 1:55:50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计算机字库及其单字著作权问题

作者:刘梦飞

来源:《法制博览》2012年第06期

【摘要】计算机字库中的单字一般情况下不构成著作权的客体,但字库整体可能构成汇编作品。字库企业《用户许可协议》的有关限制条款应有效,为规避违约或侵权责任,一般用户应避免在网站和宣传品上直接使用字库字体。 【关键词】字体;字库;著作权;限制条款有效性

甲公司购买了方正公司的正品字库软件,若甲公司在其公司网站页面上使用该软件中的魏碑字体的若干单字,是否构成侵权或违约?网站是委托广告公司制作,或者由甲公司自行设计制作,法律关系有无不同?本文从单字和字库著作权两个层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观点以供探讨。一、计算机字库中的单个字体是否享有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上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判断计算机字库中的单个字体是否享有著作权,即判断其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作品。

现行法律对字库单字是否属于作品未进行明确规定,与其最为相近的是《著作权法》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美术作品。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我国著作权法中所称的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除此以外,对美术作品的构成要件和认定标准没有细化的规定,也未出台相应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

关于字库单字是否构成著作权的客体,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一)否定说

字库单字不符合著作权法上的独创性要求,无法上升到美术作品的高度。汉字由结构和笔画构成,是具有实用价值的工具,其主要的功能为传情达意,视觉审美意义是其次要功能。每个字的结构和笔画本身是固定的,不能进行再创造或者改变。将汉字作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进行保护,必须要求在完全相同的笔画和结构的基础上,其字体的形态具有一定的独创性。所谓独创性,包括原创和增加要素进行演绎两种情形,对于原创作品的独创性,无需过高要求,但在已有的汉字基础上增加要素,进行演绎,改变已有形态,此种方式的独创性要求不能过低,必须形成鲜明独特的风格,能明显区别于其他字体,否则以对于一般作品所谓的“实质性相似”的标准进行考量和认定侵权,对于基本结构和笔画相同的汉字来说,保护范围过宽。①

字库单字与书法家单独书写的极具个人风格的单字书法作品无法相提并论。字库字体是执行既定设计规则的结果,带有工业产品的属性,其需要同字库整体风格的协调统一,因此其独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特个性更受到较大限制,难以达到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要求,不应享有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另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利益平衡原则要求对产业创新和社会公共利益进行相应的平衡。现阶段的中国,如对字库单字采取著作权的保护方法,将导致过高的交易成本,构成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过度限制,给社会带来不确定性,不符合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独创性的初衷。②(二)肯定说

有学者认为,字库当中的具有特定风格的单个字,是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美术作品的。理由主要在于:

第一,在独创性方面,字体是根据设计师的设计理念和风格设计的,是一种具有原创性的表达。独创性和原创性的要求有两个。一是作者独立创作,不是抄袭;二是具有最低限度的创造性高度,体现作者的个性。是否具有创造性,不应从创作的过程和所应用的工具进行认定,而应从创作结果是否具有个性来进行判断,因此计算机的应用不能否定所创作出的字体的独创性。

第二,在审美意义上,著作权法只保护具有审美意义的、能够构成作品的,实用性功能著作权法不保护。汉字是实用艺术作品,传递信息它是实用性,视觉美感是艺术性。对于计算机艺术字体来讲,只要它的形式上与通用字体明显区别,并且为字体使用者接受和喜爱,它的审美意义就应该得到承认。无论从观念上、物理上还有经济价值上,汉字的艺术表达可以和字形、字义相分离。艺术字体是符合作品条件的,可以获得著作权保护。③(三)笔者的观点 1.从现有的法律规定中,计算机字库中的单字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

2.从法学理论和逻辑层面分析,计算机字库中的单字可以成为享有著作权的客体,但认定标准上应采纳严格的标准,要求其具有显著的独创性和杰出的审美性。对字库单字是否构成美术作品不可一概而论。即一般而言,字库单字不应享有著作权的保护。但不排除一些特殊的字库单字符合美术作品的高度独创性和杰出审美性特征。如著名书法家启功曾专门书写过一套字库用字,其书写独树一格,类似这样的字库中的单字笔者认为可以纳入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3.从司法实践看,司法机关采取了审慎的否定态度,如方正公司诉宝洁公司飘柔侵犯字体著作权案。因此除非通过再审程序推翻现有判决,或出现新的判例或司法解释,字库单字的著作权诉求较难实现。二、方正魏碑单字及字库的著作权分析(一)方正魏碑字体单字是否应享有著作权

魏碑字体的基本风格在1500年前的北魏时期已经形成,显然属于社会公共财富。若方正魏碑字库的原型来自对历史上碑拓文字的收集整理进而通过计算机进行标准化,其字库是对公有领域的魏碑字体稍加整理而成,实质上仅是一项将已有魏碑字体标准化的工作。其中的单字

搜索更多关于: 计算机字库及其单字著作权问题 的文档
计算机字库及其单字著作权问题.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4xgqo8192y5ap1c1l9k6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