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
划(2014—2016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14]71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15 【实施日期】2014.1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4〕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15日
西安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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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实施《西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三年来,全市新增幼儿园370所,幼儿园总数达到1374所,新增在园幼儿10.59万人,在园幼儿总数达到28.95万人。全市有公办幼儿园310所,占幼儿园总数的22.56%;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8.4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29.0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7.49%,“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学前教育还存在公办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幼儿教师数量短缺、整体素质不高、保育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为了巩固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陕西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质量较高的工作思路,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到2016年全省公办幼儿园数量及在园幼儿数占比50%的目标,科学制定全市幼儿园布局规划,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优化整合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综合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促进幼儿园整体办园质量不断提升。初步建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目标 (一)建设目标。
新建100所公办幼儿园,改建356所公办幼儿园。到2016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量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50%以上,公办幼儿园数量力争达到幼儿园总数的5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7.8%。 (二)提升目标。 2 / 3
根据省上安排,逐步提高学前一年财政补助标准,2014年达到每生每年1150元,2015
年达到每生每年1300元。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到2016年,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以上。全面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切实保障幼儿快乐健康发展。继续做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继续扶持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加强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创建一级以上幼儿园50所,力争至2016年,每个区县至少建成一所省级示范幼儿园。
(三)管理目标。
健全多部门分工协作的幼儿园监管体系,增强监管力量,加强综合管理。创新学前教育投入、用人和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健全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补充制度。完善学前教育管理和办园体制,全面深化学前教育大学区管理制改革,促进我市学前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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