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图: 详见副图
五、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向的内容:一是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二是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它包括各种制度的建立、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安全用电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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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应采用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应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总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区域,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m。
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禁止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2)、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5~110kV,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220kV,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0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00~500kV,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5m。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1~35kV时,最小垂直距离为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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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件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的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1.5m;外电线路电压为10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3m,水平距离为2m;外电线路电压为35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4m,水平距离为3.5m;外电线路电压为110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5m,水平距离为4m;外电线路电压为220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330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7m;外电线路电压为500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8.5m;
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6)对于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7)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0kV以下时,安全距离为1.7m;外电线路电压为35kV以下时,安全距离为2m;外电线路电压为110kV以下时,安全距离为2.5m;外电线路电压为220kV以下时,安全距离为4m;外电线路电压为330kV以下时,安全距离为5m;外电线路电压为500kV以下时,安全距离为6m。
8)对于既不能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9)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10)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否则应做防护处置。 (3)、电工及用电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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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紧设备带“缺陷”运转;
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4)、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业负责。
3)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可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10)配电箱、开关箱得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5)、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
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作用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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