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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规划局-惠州市江东分区规划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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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江东分区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1.1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

(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 (4)、《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6)、《广东省防洪(潮)标准和治涝标准》(粤水电总字[1995]4号) (7)、《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7)

(8)、《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 (9)、《惠州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 (10)、《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报批稿) (11)、《惠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05-2010)》 (12)、《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 (13)、《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14)、《惠州市惠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2004-2015)》 (15)、《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规划(2006-2020)》 (16)、《惠州市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07-2020)》(报批稿) (17)、《惠州市加油站发展布点规划(2006-2010)》 (18)、《惠州市环境保护规划》(报批稿)

(19)、《惠州市区两江四岸景观及旅游线路规划(2006-2020)》 (20)、《惠州市东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21)、《惠州市水口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2)、《惠州市桥东上东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

1.2 规划原则

尊重上层次规划、创造最优整体效益、弹性发展和重视可操作性。

1.3 规划范围

由东江、新开河、西枝江和规划的四环路围合的区域,规划总面积约为60.96平方公里。

1.4 规划期限

2007-2020年。

第二章 功能定位和规模

2.1 功能定位

以居住为主,商贸、工业为辅的综合发展区。

2.2 规模

2.2.1 人口规模

规划控制人口规模为50万人。 2.2.2 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用地面积为6096.45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5343.78公顷,占本次规划用地面积的87.65%,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107平方米/人。

第三章 用地布局规划

3.1 布局结构

规划区空间布局结构为:“两个中心、多个功能组团”。其中“两个中心”是指:结合现状功能结构及其发展态势,在水口和马安各规划一个商业服务中心,形成水口以公共商业服务为主的中心,马安以专业市场、物流服

务为主的中心;“多个功能组团” 是指:以水系、路网为基底,按照功能布局要求形成多个城市发展组团,主要包括六个居住组团、六个工业组团。六个居住组团主要有:青边居住组团、上东平居住组团、水口中心区居住组团、东江新城居住组团、畜牧场居住组团、马安河居住组团;六个工业组团主要有:荔城工业组团、东江工业组团、中心村工业组团、圣马龙工业组团、上寮工业组团、马安村工业组团。

3.2 用地功能分类

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对该区的用地进行功能分类,以中类为主,规划增加了河滩地这一类用地类别,分类的名称仅限于本规划使用。

3.3 土地利用规划

3.3.1 规划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为2038.3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8.14%。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1486.89公顷。

3.3.2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561.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51%,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和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3.3.3 规划工业用地为1012.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8.94%; 3.3.4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为87.0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3%; 3.3.5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面积为741.5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3.88%;

3.3.6 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为94.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7%; 3.3.7 规划绿地面积为755.6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14%,包括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其中规划公共绿地面积为561.68公顷;

3.3.8 规划特殊用地面积为52.7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99%; 3.3.9 规划村民建设用地面积为287.1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5.37%。

3.3.10 规划区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用地在没有置换成建设用地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非农业的开发建设活动,基本农田保护用地置换后用地性质按此

规划执行。

3.3.11 规划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规划用地汇总表 表3-1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居住用地 R1 1 R R2 R3 R4 一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 四类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C1 C2 C3 2 C C4 C5 C6 C8 3 4 M T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服务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5 S S1 S2 S3 6 U 道路用地 广场用地 停车场用地 用地面积(ha) 2038.31 58.63 1486.89 205.68 287.11 561.87 17.05 257.39 31.34 31.85 31.03 187.42 5.79 1012.16 87.06 741.59 726.84 7.52 7.23 94.39 755.65 561.68 193.97 52.75 5343.78 752.67 0.99% 100% 不计入城市14.14% 1.77% 13.88% 18.94% 1.63% 10.51% 38.14%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 7 G G1 G2 公共绿地 防护绿地 特殊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8 D 小 计 10 E 水域和其他非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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