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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加强民办非营利性医院的财务监管
作者:成芳 卢惠华
来源:《经济师》2015年第08期
摘 要: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在医改政策的支持下,民办医院有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特别是2006年江苏省卫生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地税局、物价局、工商局《关于加快发展民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利好文件出台以来,各地区民办非营利医院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成为卫生事业重要力量,为医改目标的实现作出了民营资本的贡献。然而,当前部分民办非营利医院的发展模式、营运目标却与医改目标背道而驰,加强对其监管应引起高度重视,文章对此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民办非营利医院 卫生事业 发展空间 财务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8-111-02 一、民办非营利医院对卫生事业发展的积极意义
顾名思义,民办非营利医院就是由民间资本投资,依法登记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机构。民办非营利性医院主要由原公立医院民营改制后变更、新登记设立。部分民办非营利性医院在提供特色诊疗服务、引进医疗新技术、开展医疗新项目等方面作出了重要探索。在方便群众、造福人民、缓和医疗供需矛盾、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医疗服务市场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促进了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推动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当前民办非营利医院主要政策环境
1.执行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明码标价和住院病人收费清单等制度,享有比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更为宽松的价格政策。业务盈余在扣除办医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费用后,可向出资人分配。
2.民办医疗机构可自主选择开设与其类别和功能相适应的诊疗科目,鼓励支持民办医疗机构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与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相比有更为自主的医疗设备的配置权。 3.有更灵活的融资渠道,可以通过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也可以进行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发行企业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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