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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视野下信息技术教学的几点思考
作者:任云
来源:《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2018年第22期
【摘 要】新一轮教育改革即将全面展开,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以全面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为根本任务,从信息技术基础常识教育转向面向学科核心素养的教育,目前信息技术课堂中常用的探究式学习,项目式教学等教学模式是否适应新课改中提出的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认真研读学科核心素养利于教学方法的使用与改进,同时选择适合的教学方法和形式也可促进学科“核心素养”的达成。
【关键词】核心素养;探究式教学;合作学习;项目式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3.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22-0233-02
近年来,关注学生的核心素养,培养学生具备终身发展的能力以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需求,已经成为深化课程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目标的传统教学模式早已发生变革,越来越多教育教学方法的创新研究都指向对于学生个人发展、终身学习的核心素养的培养。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以全面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为根本任务,从信息技术基础常识教育转向面向学科核心素养的教育,面对新一轮教育改革,笔者认真研读了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的四个基本要素,从目前课堂教学中已有的多样式教学方法结合四个要素的培养做以下几点分析和思考:
一、高中信息技术“核心素养”内涵分析
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由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四个核心要素组成。新课标中具体内涵表述如下:
1. 信息意识:是指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和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具备信息意识的学生能够根据解决问题的需要,寻求恰当的方式获取与处理信息,并且懂得分享信息,实现信息的最大价值。
2.计算思维:计算思维是指个体运用计算机科学领域的思想方法,在形成问题解决方案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思维活动。在信息活动中能够采用计算机可处理的方式建立结构模型、合理组织数据,并且运用合理的算法解决问题更能够迁移到与之相关的其他问题解决中。 3. 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是指个体通过评估并选用常见的数字化资源与工具,有效地管理学习过程与学习资源,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从而完成学习任务,形成创新作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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