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实施单位负责填报工程量清单并经有关部门签字认可。 7、财务部负责依据经各有关单位认可的工程量清单分类计入安全投入。
第十八条 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由发生的责任部门或厂队填制安全生产费用确认表一式两联(详见附件二),经项目安全监察部门确认后,一联留存安全监察部门作为登记安全投入台账的依据,一联报财务部进行核算。项目安全监察部门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由项目安全总监进行确认。
第十九条 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统计责任人,建立安全投入台账,做到每发生一项内容登记一项,不漏项,并保证记录的真实性,月末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
第二十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依据安全部确认的内容对安全投入进行核算,定期编制及上报报表,并依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定期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账户核对,确保安全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一条 安全部应认真做好安全投入及统计工作,保证安全投入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重复统计。所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应以表格的形式进行统计上报(详见附件三)。
第五章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与实施
第二十二条 安全部制订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自下而上,汇总编制。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明确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职责。计划应包括主要工作内容、预算、责任人、完成期限等。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单位主要责任人批准后与计划合同部计划同时下达并组织实施。
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生产任务制订年度和月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项目经理部主要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如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实施。
第六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科目体系
第二十七条 会计科目的设置及应用
(一)项目部应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科目下设置“安全基金”明细科目,在“专项储备”科目下设置“安全基金”辅助项目,专门用于核算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及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四)。
(二)“专项储备”科目及“安全基金”辅助项目的核算内容按安全生产投入统计范围执行。
第七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
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借记“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安全基金”科目,贷记“专项储备/安全基金”科目。发生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借记“专项储备/安全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二十九条 公司内部分包工程,双方单位均应计提安全生产基金。发包单位按当期财务确认产值计提安全基金,以分包结算单中列示的安全基金作为安全投入列支;承包单位以分包结算单中列示的安全基金进行计提,按实际投入进行列支。
(一)发包单位
1、按当期产值计提安全基金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安全基金
贷:专项储备/安全基金 2、办理分包结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等 (总结算款)
借:专项储备/安全基金(按分包结算单中列示的安全生产费用)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安全基金 (按分包结算单中列示的安全生产费用 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 (二)承包单位 1、办理分包结算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2、按分包结算单中列示的安全生产费用计提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安全基金 贷:专项储备/安全基金 3、发生安全生产相关支出 借:专项储备/安全基金 贷:银行存款等
第三十条 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在建工程”等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储备/安全基金”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达到处置条件时,按照固定资产正常处置程序进行清理核算。
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将形
成固定资产的安全生产费支出,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政策计算各年度应计提的折旧额,分年度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十三条 “专项储备”科目的列报
“专项储备/安全基金”的年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下的“专项储备”项目列示。各在建项目当年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部分,专项储备借方余额,期末在资产负债表“专项储备”项目以负数列示反映。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应及时将半年和年度安全生产投入统计报表,随同财务报表一同上报公司财务部和安全监察部,同时,还应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明细表上报公司财务部审核。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安全生产费用统计范围明细表 2.安全生产费用确认表 3.安全投入(年)度报表
4.安全生产费用科目体系 5.安全生产设备所得税优惠目录 6.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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