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资助中心“关于高校做好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院必须做好在校生申请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发放工作:
(1)各学院于6月14日(星期四)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11#)领取“三峡大学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见附件1-1,简称“困难证明”),并盖学院章。
原则上, “困难证明”只能针对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中的困难学生(即2011-2012学年度困难学生)发放。
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等非普通全日制学生,不能发放。
(2)申请“困难证明”的学生,必须学习并牢记“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 (见附件1-2),地方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批贷款时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才有贷款资格。
(3)学院开具的“困难证明”都要在“三峡大学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开具备案表”(见附件2,简称“备案表”)中登记,于6月25日,将“备案表”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截止目前,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市、区有: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青岛市、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省、西藏藏族自治区。另外,河北省、福建省由农村信用社承办,北京市由北京银行经办,其他省份是否开通,暑假时学生可以到当地教育局咨询。
2、做好学生(包括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网上申请、登记工作:
(1)所有申请学生,根据“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见附件3)进行办理。湖北省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仍将采取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法,学生先在国家开发银行学
生在线申请网(https://sls.cdb.com.cn/)上进行申请,根据专业类别(见附件4),完整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包括学号),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5)后,办理其他手续。
(2)在9月份到校时,所有签订生源地贷款合同的学生,都必须在“校园网个人门户/学生综合服务系统/生源地贷款管理/生源地贷款管理”中,新增2012-2013学年生源地贷款信息。
(3)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学院办理回执登记,学院确定学生在校园网个人门户登记生源地贷款信息后,在“备案表”中录入校验码。
(4)学院将录入校验码的“备案表”及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根据学院上报的校验码 “备案表”录入电子回执。
附件:
1、三峡大学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证明(1-1)、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1-2)
2、三峡大学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开具备案表 3、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4、专业科类别(来源于网络 仅供参考)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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