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村镇银行监管评级
有关事项的说明
各银监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处:
现就开展2011年度村镇银行监管评级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1号)会领导已签发,即将印发,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立即启动2011年度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工作,并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评级结果报银监会合作部。
二、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265号)要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贷款比例”指剔除运用支农再贷款发放的贷款后的存贷款比例,计算公式为:存贷款比例=(各项贷款余额-运用支农再贷款发放的贷款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进行村镇银行监管评级时,流动性状况定量指标中“存贷款比例”指标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保持一致。
三、现将《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工作底稿》(电子模板)发给你们,请使用《工作底稿》进行评级打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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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对模板格式进行任何改动,以方便合作部汇总。请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工作底稿》连同《监管评级报告》(电子版)一并通过内网邮件报送银监会合作部非现场监管三处。
联系人:侯宇尧,010-66279283;陈国汪,010-66279284;王了,010-66279247。
附件:1、《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1号)
2、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定量和定性评价标准 3、村镇银行年度监管评级要素评价结果统计表 4、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工作底稿(电子模板)
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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