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科技成果,总结安全管理先进经验,表彰安全生产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
6、负责各类道路运输行业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行车安全事故档案。
7、按照《四川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对道路运输违章抄告情况进行处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对从业驾乘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8、监督车站做好“五不出站”、“三品“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9、指导客运站质量信誉考评工作。 10、指导驻站超长客运的运政签单工作。
11、在所安委会的领导下,协助配合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一般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九条 计财统计股工作职责 (一)岗位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方针、政策,搞好财务管理。
2、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杜绝私开帐户和私设“小金库”。
3、做好全所全年财务开支年度预算,保证全所正常经费开支。 4、全面、准确、及时完成财务报表和会计帐。
5、申领、保管、发放、因收各类票据单证,按规定缴销。 6、做好会计账本和凭证的管理工作,按期立卷归档。 7、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开源节流,为领导当好财务参谋。 8、执行《统计法》,做好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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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审核和支付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2、负责道路运输交通事故、防汛应急救援物质采购和储备工作。
第十条 运管股工作职责 (一)岗位工作职责
1、负责旅客运输(含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车汽车)、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运输、货运站场)行业管理。
2、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的发展规划。 3、负责行政许可接件、审查、办理工作。 4、负责全县客运年度审验工作。
5、做好各种类型营运车辆的建档归档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工作职责
1、按照“三把关、一监督”的原则,负责全县道路客货运输、出租汽车运输市场准入“源头”安全关。
2、优化客货运输市场资源,创造良好的水陆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3、在评审企业资质、审批客运线路、运力投放时,会同有关股室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业户,不予行政许可。
4、指导和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一条 维修驾培股工作职责 (一)岗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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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级主管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规章和培训标准,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对本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管理职能。
2、负责监督检查培训业户使用国家统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统编教材、教学准教资格情况。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4、负责维修企业(业户)资格、条件审查及年度审验工作。 5、负责维修业户开业、停业、变更等情况的审查。
6、负责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卡的核发以及对二级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7、检查和监督维修价格的执行。推行合同维修制度、统一汽车维修档案和结算凭证、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8、负责机动车维修(含车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管理,推行持证上岗制度。
9、负责检测站行业管理,抓好营运车辆的定期检测和等级评定。 10、重点做好二类以上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工作职责
1、按照“三把关、一监督”的原则,负责全县汽车维修、驾驶培训机构市场准入“源头”安全关。
2、优化全县汽车维修市场资源,创造良好的汽车维修安全生产环境。
3、在评审汽车维修企业、驾驶培训机构资质和企业升类、投放驾培运力时,会同有关股室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业户,不予行政许可。
4、督促维修企业、汽车驾驶培训学校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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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行业操作规程,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辖区维修企业、驾驶培训学校签定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5、指导、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业户、汽车综合检测站、汽车驾驶培训学校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汽车驾驶培训技术标准和工艺规定。
6、按照国家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维修厂家和驾驶培训学校的监督管理,统筹制定全县客运车辆、教练车二级维护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7、认真受理维修及驾培质量投诉,及时调查和处理维修及汽车驾培经营纠纷,查实必纠,保障企业和车主的正当合法权益。
8、指导维修企业、汽车驾校质量信誉考评工作。 9、参与汽车维修、驾培机构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稽查中队工作职责 (一)岗位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交通法规,负责县域范围交通稽查执法任务,全面履行路查路检和监督管理两项职能。
2、负责纠正和处理违章经营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规定和稽查工作程序,规范填写各类执法文书,做好立案、调查、证据保存、行政处罚、结案等相关工作。
3、做好辖区乡镇客运市场监督管理和农村客运站(点)源头安全管理。
4、重点开展对全县非法营运查处和城区客运稽查工作。 5、按有关规定组织路查路检,并结合执法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研究在执法中出现 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对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突发问题、妥善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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