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
(征求意见稿)
7.1.3
【原条款】不能提供足够路侧安全净距的快速路路侧,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修订】快速路路侧无足够的路侧安全净距时,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或者中央分隔带12m范围内有墩、柱或墙等车辆不能安全穿越的障碍物时,必须设置防撞护栏。
【原条文说明】…本规范借鉴以上研究成果规定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修订】…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是为了防止车辆越过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行道或撞击中央分隔带内的墩、柱或墙等障碍物而设置的。各国在规定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标准时,主要以中央分隔带宽度、设计速度和交通量为依据。根据国外研究,可能发生对撞事故的道路,行车速度约为70km/h,因此由于城市快速路,车辆行驶速度高,如果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或者中央分隔带内有障碍物时,如果不设置护栏,则容易出现车辆闯入对向车道或者撞到分隔带内障碍物,产生严重后果,因此这种情况下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其中墩、柱主要是指照明设施、交通信号设施、监控设施、交通标志支撑结构、上跨桥梁的桥墩等;墙是指构筑物的墙体。
7.2.1
【原条款】防撞护栏等级分为五级,各等级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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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2.1 护栏防撞等级
防撞等级 中央分隔路侧护栏 带护栏 B A SB SA SS Bm Am SBm SAm 碰撞车型 小客车 大客车 小客车 大客车 小客车 大客车 小客车 大客车 小客车 大客车 车辆质量 (t) 1.5 10 1.5 10 1.5 10 1.5 14 1.5 18 碰撞条件 碰撞速度 (km/h) 80 40 100 60 100 80 100 80 100 80 碰撞角度 (o)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碰撞能量 (kJ) — 70 — 160 — 280 — 400 — 520 【修订】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按照设计防护能量划分为八级,见表7.2.1。
表7.2.1 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
防护等级代码 设计防护能量(kJ) C 40 B 70 A 160 SB 280 SA 400 SS 520 HB 640 HA 760 【原条文说明】…根据对我国不同区域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现状的调研,通过对道路状况、车辆行驶状况、事故车辆以及发展趋势的分析,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制定我国城市道路防撞护栏的防撞等级,共分五级。
【修订】…原规范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共分五级。但是随着城市公共交通和物流的不断发展,大型公交车与货车不断增多,譬如大型铰接客车总重可达25t,集装箱卡车总重可达55t,碰撞能量大幅提升,出现了大型客车或大型货车越出护栏的交通安全事故,同时实车碰撞试验表明,33t重的大型货车碰撞速度为65km/h时,碰撞能量大于600kJ,超过了SS级碰撞能量520kJ。因此有些城市道路已经不满足SS级碰撞能量要求,从安全角度出发,规范增加HB与HA两个防护等级,碰撞能量分别为640kJ与760kJ。目前国外道路护栏设计防撞能量的最高值分别为:美国548kJ、欧盟724kJ、日本650kJ,增加两个等级后的城市道路防撞能力要求已经高于国外标准了,也符合目前我国重载车辆较多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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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
次干路、支路常规路段一般不设置防撞护栏,但是在高边坡、桥头引道、隧道洞口连接线等路段,从安全角度,需要设置防撞护栏,但是车速较低,撞击能量不大,增加低等级防护C级,碰撞能量为40kJ。
因此在原规范五个等级的基础上,增加了低等级防护C级、高防护等级HB与HA共三个等级,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共分为八级。
7.2.2
【原条款】在综合分析城市道路线形、设计速度、运行速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的基础上,当需要采用的护栏碰撞能量低于70kJ时,护栏可确定特殊的碰撞条件并进行设计;当需要采用的护栏碰撞能量高于520kJ时,护栏应确定特殊的碰撞条件并进行设计。
【修订】防撞护栏的试验碰撞条件应符合表7.2.2的规定。
表7.2.2防撞护栏的试验碰撞条件
防护等级 路侧 护栏 中央分隔带护栏 碰撞车型 小型客车 C Cm 中型客车 中型货车 小型客车 B Bm 中型客车 中型货车 小型客车 A Am 中型客车 中型货车 SB SBm 小型客车 中型客车 3
碰撞条件 车辆总质量 (t) 1.5 6 6 1.5 10 10 1.5 10 10 1.5 10 碰撞速度 (km/h) 50 40 40 60 40 40 100 60 60 100 80 碰撞角度 ()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o
大型货车 小型客车 SA SAm 大型客车 大型货车 小型客车 SS SSm 大型客车 大型货车 小型客车 HB — 特大型客车 大型货车 小型客车 HA — 大型货车 大型货车 18 1.5 14 25 1.5 18 33 1.5 25 55 1.5 40 55 60 100 80 60 100 80 60 100 80 60 100 65 65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原条文说明】…当需要采用的护栏碰撞能量高于520kJ时,本规范规定的五个护栏等级均不能适用,必须根据交通调查的结果,分析确定出护栏碰撞条件的各个参数,再进行护栏设计。
【修订】防撞护栏的试验碰撞条件是以碰撞能量满足相应防护等级的设计防护能量为原则制定。碰撞能量计算公式为:
(7-1)
式中:E—碰撞能量; m—车辆总质量;
v—碰撞速度; θ—碰撞角度。
7.2.3
【原条款】城市道路可采用刚性或半刚性或柔性护栏,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用不同的防撞等级和结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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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城市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防护等级的刚性、半刚性或柔性防撞护栏,防撞护栏的高度不应低于表7.2.3的规定。
表7.2.3防撞护栏的高度
防护等级 C、B A SB SA SS HB HA 高度(cm) 70 80 90 100 110 120 130 【原条文说明】无
【修订】刚性护栏是车辆碰撞后基本不变形的护栏,主要是通过车辆爬高并转向来吸收能量,代表形式是混凝土护栏;半刚性护栏是车辆碰撞后有一定的变形,又具有一定强度和刚度的护栏,主要是通过基础、立柱、钢板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代表形式是波形梁护栏、金属梁柱式护栏;柔性护栏是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主要是通过车辆碰撞时缆索的变形能力来吸收碰撞能量,代表形式是缆索护栏、高分子材质带有填充物的护栏。
增加了护栏最小高度的规定,护栏高度为护栏顶面距设计基准线的高度,以护栏面与路面的相交线为设计基准线。
7.2.4
【原条款】路侧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快速路路侧护栏的防撞等级应符合表7.2.4-1的规定;
表7.2.4-1 快速路路侧护栏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
使用条件 一般路段、匝道 高边坡、桥头引道、隧道洞口连接线、靠近 构造物路段
设计速度(km/h) 100,80 60 A B SB A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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