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会《会计》辅导: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4)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然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成本,不确认损益。应注意三种情况:
(1)不涉及补价时,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资产转让损益。
(2)涉及补价时,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3)换入多项资产时,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按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的换入资产总成本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例5】说明用库存商品换入原材料,不涉及补价
甲公司以库存商品换入乙公司的材料。换出的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为50万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5万元,公允价值60万元;换入材料的账面成本为55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假设计税价格为60万元。甲公司另支付运费1万元(假设运费不抵扣增值税)。假设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假设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①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45+1) 4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17%)10.2 存货跌价准备 5 贷:库存商品 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17%)10.2 银行存款(运费) 1
②乙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5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17%)10.2 贷:原材料 5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17%)10.2 【例6】说明固定资产交换,涉及补价
甲公司以一台设备换入乙公司的一辆汽车。换出设备的账面原值为50万元,已提折旧10万元,计税价格为35万元;换入汽车的账面原值为50万元,已提折旧5万元,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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