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场情况记录表
( / 学年第 学期 考试)
时 间 考试科目 考场地点 试 卷 数 交卷情况 最早 时 分 应考 学生数 实发数 年 月 日 时 分 —— 时 分 考生班级 实考 学生数 收回数 最晚 时 分 一般 时 分 考生签到 1、缺考学生姓名及原因 考场 情况 2、违纪学生姓名及原因 监考人员 教务处
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照考试时间,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不得带走试卷。
二、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及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计算器等。考试中禁止借用文具,因故须借用的,须通过监考人员同意。书籍、笔记本、资料等不得放在课桌和座位旁。
三、考生进入考场,要按指定的座位就坐。考试中间一律不得擅自离座,考试入场后原则上不得再上厕所,如有特殊情况要有专人陪同。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指挥,违者以违纪或作弊论处。
四、考生遇到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询问与解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五、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
六、考生拿到试卷后,必须将班级、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同时应用钢笔、圆珠笔答题,答案写在试卷以外或密封线以内一律无效。考试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放在桌上,离开考场。
七、考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须事先持有关证明向教务处申请,经批准后将其名单交任课教师,注明原因,方可参加下一次组织的课程考试。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场纪律者要提出警告,令其纠正,经警告后,又发生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令其退出考场。考试中间凡有代考、夹带、传递等作弊行为者应立即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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