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预结算、索赔相关管理办法
第一篇 总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一般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司的工程预结算管理,提高预结算 人员的素质,保证
工程预结算的质量和时效,实现投标预算管理、 工程签证和索赔管理、项目成本管理和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的良性 互动,防范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并追求项目经济效益最 大化,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 号))、《xx 企业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的实际情况 及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直营分公司、直营项目、区 域分公司(以下简
称各分公司)。凡上述范围内工程项目不分联营 自营均必须执行本办法。各子分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各分公司对联营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程序必须执行 本办法规定,以防
止联营方盲目压价后以低于成本价中标,给企 业留下法律纠纷并带来经济和名誉损失的隐患。 第四条
联营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管理宜执行本办法规定,由 分公司向联营项目
派驻项目商务经理。如因分公司人员紧缺等原因,执行确有困难的,分公司商务合约部门有关责任人应定期对联营项目的预结算工作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其签证索赔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分公司应按本办法原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 立相应的工程投标
预算、签证索赔、工程竣工结算责任考核制度,并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备案。对工程预结算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将 考核结果于每年 12 月 10 日前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公司商务合约 部每年度对全公司各单位工程预结算工作进行抽查或重点检查,评比出年度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并结合各分公司考核结果评比年度优秀造价工程师若干名。 第六条
公司商务合约部归口管理全公司工程预结算工作。 公司总经济师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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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公司工程预结算工作。各分公司均应明确主管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分公司领导和责任部门。主管预结算工作的分公司领导负责本分公司范围内制度建设,并对工程预结算工作的运行情况和工作效果负责。责任部门一般为商务合约部门,负责全司工程预结算管理工作。 第七条
工程造价 3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设置项目商务 经理,项目商务
经理享受项目副经理待遇,定期向分公司商务合 约部门汇报工作,提供基础信息资料和报表。
第二章 商务经理和预结算人员岗位职责和队伍建设
第一节 商务经理岗位标准和职责 商务经理岗位标准
一、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探索、钻研,具备良好的沟通、 交流能力和保密观念,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忠诚企业。
二、熟悉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的政策、方针、 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熟悉企业造价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熟悉工程施工的技术、工艺、流程、组织方案和现场管 理特点,了解相关的标准、规范。
四、熟悉主要材料市场价格行情和劳务、专业分包、主要设 备市场行情。 五、具备建筑工程预结算、成本、索赔、合约、分包、法律 等专业理论知识。 六、在工程现场从事过三年以上施工、预算、成本和合约管 理等工作,具有工程造价和成本、风险管理的相关经历或经验。
七、具备工程经济、造价、土木工程专业或其他与工程管理 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本企业工作三年以上,助理工程 师、助理经济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商务经理岗位主要职责
一、受企业委派,接受项目经理领导,主管项目合约、成本、预结算、分包、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和风险管理工作,定期向企业商务合约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接受主管部门的考核。
二、组织贯彻执行公司、分公司商务合约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项目合同、成本、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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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索赔、分包、采购、租赁、风险管理等程序、制度,整理各种报表、台帐、原始资料。
三、通晓项目施工合同、各分包合同,掌握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及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内容,了解新版 FIDIC 条款。
四、接受企业组织的合同交底,组织项目有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和学习。 五、组织或参与项目各类经济合同如劳务、专业、采购、租赁合同的洽谈、评审和签订并监督履行。
六、参与项目策划,组织项目计划成本编制、计划成本执行的过程控制和月、季成本分析。
七、准确掌握项目所在地的各种要素资源的市场价格和动态, 适时进行项目成本预测工作,提出项目计划成本调整建议。
八、负责项目分包招标标底的编制、参与分包价格的确定。 九、负责工程预结算和分包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组织建立项目工程预结算、成本资料信息数据库。 十、组织工程签证、索赔证据的收集、传递和对外签证索赔 工作。 十一、参与项目考核、审计和兑现工作。
十二、逐步积累成本数据资料,参与测算企业内部定额。 第二节
预算人员岗位职责
工程预结算人员岗位主要职责
一、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国家和地方政策性造价文件, 与造价管理站、造价咨询机构、审计事务所对接,掌握市场价格 动态和地区造价管理动态,并预测发展趋势。
二、掌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全国基础定额和当地定额,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组织 或参与投标报价工作。 三、掌握市场动态,进行成本预测工作。 四、组织或参与施工合同的评审或签订。
五、负责对合同中有可能影响收益形成或造成费用支出及损 失的有关商务和风险条款进行详细评审,形成实质性的评审意见。
六、组织或参与分包合同的洽谈,负责分包招标标底的编制, 参与分包价格的确定。
七、负责工程预结算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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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具体组织工程签证索赔工作。
九、具体组织工程项目的价本分离、成本过程控制和成本分析工作。 十、负责分包工程价款的计算和核定工作。
十一、掌握项目对业主的请款付款情况,审核分承包工程款支付文件; 十二、负责建立工程预结算、成本资料信息数据库。 十三、参与自营项目的审计工作。
十四、逐步积累成本数据资料,参与测算企业内部定额。 第三节 第十一条
商务经理和预结算人员队伍建设
公司和分公司都要加大商务经理和预结算人员的 培训力度,原则上,
每个商务经理和预结算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
于 20 个学时的培训教育,以更新知识、加深理论修养。 第十二条
工程预结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取得具备发证资 格部门颁发的预算员
上岗证书。鼓励预结算人员参加国家注册造 价工程师的考试,凡通过考试并在本企业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其 培训、考务、资料和注册费用等由单位报销,并可考虑给予适当 的津贴。 第十三条
商务经理应向职业化转变,公司将在 2 年内逐步 形成统一的商务经
理培训、教育、使用、考核体系,并颁发内部 培训合格上岗证书。 第十四条
所有大中专毕业新生从事工程预结算管理岗位工 作,必须先到项目上
从事 2 年以上的施工技术或施工管理工作, 并取得预算员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第十五条
从 2005 年开始,2 年内公司总部商务经理应达到100 人左右,商务
经理、预结算人员应达到管理人员人数的 15% 以上。
第二篇 工程预结算管理
第一章 工程投标报价管理
第十六条 各分公司应建立健全投标预算责任制度。每一个投 标工程,均应成立投标领导小组和投标书编制小组,投标编制审 核人员应分工合理明确,责任分明。第十七条 招投标工程无论大小,必须及时按业主要求编制预 算。造价大于 1000 万元的工程由分公司主管预结算工作负责人组 织预算人员编制。对需计算工程量的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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