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铁塔维护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为了推动西藏铁塔公司维护工作的开展,经中国移动通信
集团西藏有限公司网络部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维护部协商,结合集团“1+5”指标考核要求,双方
谈定平均站址断电退服时长、发电及时率、上站配合及时率、单站点(包括基站、室分)故障退服时长及频次、站址拆迁率、需求整改等六项指标,各项指标考核细则如下: 一、平均站址断电退服时长
(1)指标定义
本指标考核铁塔公司及所属地市分公司站址资源供电服务保障情况。
平均站址断电退服时长=站址断电退服总时长/运维站址总数
平均断电退服时长(绝对值) = ∑(告警清除时间在统计时间段内的一级低压脱离告警时长)/截止查询时间段截止时间的交维站址数量;“实际涵盖”――针对跨统计时间段的退服告警会做分割处理,如,跨昨天、今天的告警,统计昨天的退服时长时仅计算昨天的部分。
(2)计分规则
高等级服务平均月站址断电退服时长的达标值为≤25分钟,标准服务平均月站址断电退服时长的达标值为 ≤60分钟 ;单站断站时长超过72小时以上纳入超长故障考核。
如当月指标达到目标值,只提取单站址连续断电退服时长,高等级服务站址超过36小时;标准服务站址超过72小时的站址明细,按公式计算罚金,对未达标断电退服时间进行双倍处罚;
如当月平均站址断电退服时长大于达标值,应提取超过断电退服时长达标值的所有站址明细,高等级服务和标准服务按公式分别计算罚金(站址服务等级由共同确定),对未达标断电退服时间进行双倍处罚。
单站址罚金=((单站址断电退服月总时长-达标值)/(当月天数×24×60))×月基准价格×2;
① 按地市级分公司区分运营商(每地市公司每运营商),分别统计高等级服务、标准服务月平均站址断电退服时长。
(3)取数来源
铁塔运维监控系统、运营商网管 二、维护质量综合达标率(100分)
(1)发电及时率(20分) ①指标定义
发电及时率=及时发电次数/需要发电总次数; 及时发电次数:市电中断后,在基站退服前发电成功。 以物理站点作为最小统计粒度。
停电后未经发电自行来电恢复的不在统计范围内。 【免责条款】
针对发生时间和结束时间均落在夜间01:00—08:00的退服予以剔除,不纳入统计范围;
站址设计时无备电系统和未购买发电服务的不在统计范围内;(临时通知也纳入在考核范围内,临时通知发电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
01:00-08:00不予免责的站点由甲方地市公司提出清单,乙方地市公司确认。
②计分原则
每月计算一次,目标值80%,挑战值95%。达到挑战值的满分,小于目标值不得分,目标值和挑战值之间,按公式:分数*(60%+40%(完成值-目标值)/(挑战值-目标值))进行计算。
③取数来源
铁塔运维监控系统,由运营商进行指标结果稽核确认,签字盖章后上报总部备案(后续采取系统方式进行指标稽核确认)。
(2)上站配合及时率(20分) ①指标定义
在双方约定时间内未能上站成功的,按次进行扣分。 现阶段,移动公司可通过电话、邮件、系统等方式向铁塔公司发出的配合上站需求申请,上站成功以双方地市公司进行确认结果为准。后期以运维监控系统数据为准。上站分为紧急上站和普通上站。
②计分规则
紧急上站不成功每次扣1分,普通上站每次0.5分。 因铁塔公司原因导致移动公司维护人员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上站的;约定时间内,铁塔维护人员未能上站的;
③取数来源
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结果为准。
(3)单站点(包括基站、室分)故障退服时长及频次(20分) ①指标定义:单站点(包括基站、室分)故障退服时长及频次。
a、退服时长占本项指标70%:因乙方电源、配套故障引起的甲方主设备退服。高等级服务站址单次修复时长为2小时;标准等级服务站址单次修复时长为2小时(剔除最近驻点出发至故障站点时长),故障发生在夜间01:00-8:00不计入考核范围。因自然灾害、应急抢险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严重及重大故障不计入考核。
b、退服频次占本项指标30%,因乙方电源、配套故障引起的甲方主设备断站退服次数。因处理故障过程中导致的断站退服次数不纳入考核。超频退服次数定义高等级服务站址超频每天断站次数大于等于10次,标准等级服务站址每天断站次数大于等于20次。
②计分规则
单次退服时长超出达标值按次扣分,高等级站址按次扣0.5分,标准等级站址按次扣0.2分,故障发生在夜间0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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