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健康扶贫工作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及工作
进展情况汇报
临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彭德忠
(2018年6月21日)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根据州政府调研组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问题清单,我局高度重视健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家省州督查考核中反馈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7年国家考核反馈问题共五条,省级考核反馈问题两条。2018年国家督查考核中对全县健康扶贫工作未反馈问题,州级督查中反馈问题共十条,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2017年国家考核反馈的五条问题均已限时整改。一是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补贴政策由县民政部门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我局协调县民政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查缺补漏,将未落实补助的个人进行补缴。并切实落实已出台的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合参保和自负合规费用超出3000元部分给予兜底保障等新政策落地见效;二是通过“组团式”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的患病人员“一人一策”帮扶等多种措施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提升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任度,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协调人社部门向省州主管部门反映出台提高报销比例的政策。进一步协调人寿保险公司完善大病保险报销政策,降低起付线向贫困人口倾斜,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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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成立包括扶贫、人社、民政、人寿保险公司、卫计等部门组成的健康扶贫政策县级宣传团,深入全县16个乡镇进行健康扶贫政策宣讲;各乡镇成立乡级健康扶贫宣讲组,深入各自辖区内的行政村和自然村进行宣讲健康扶贫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引导老百姓有序就医,就近就医,防止小病大养、过度医疗现象的发生,落实分级诊疗政策,推进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村的目标。严格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规范行医,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合规费用控制为零,否则,由所在医疗机构自己承担。三是根据全省“先诊疗后付费”工作要求,我县从2017年全面落实了“先诊疗后付费”工作,特别是三个县级医院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下发了相关文件,我县将“先诊疗后付费”人群从贫困人口扩大到全县所有参合人员。同时医院建立了《“先诊疗后付费”登记册》。我局也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保证全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完完全全落实好此项工作。四是根据《“两州一县”及省定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方案》(甘卫发〔2017〕382号)文件,我局全面安排部署贫困人口的签约服务工作,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数量、质量等问题认真整改,组织动员全县乡镇包村干部、精准扶贫干部和计生专干,利用“健康甘肃”手机APP,对全县16466人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患病、治疗、医疗费用报销、个人自负费用、健康状况、家庭欠债等详细情况进行调查,准确掌握了全县因病致贫返贫底数。4月份,对前期摸底的全县1512人建档立卡患病人员,省、县、乡、村四级专家共547人组成家庭医生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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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分赴全县16个乡镇141个行政村,根据因病致贫返贫人群患病情况制定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健康帮扶措施。同时,针对看病就医特殊困难贫困户,建立“送医上门”、“送人就医”工作新机制。截至目前,已完成建档立卡患病人员入户见人和“一人一策”帮扶措施制定工作并正在逐步落实措施,计划8月底前落实率达到95%以上。通过健康甘肃手机APP、微信等信息化手段,确保工作有质量、有监督、有指导、动态管理可持续有效落实。五是全面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及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甘卫药政函〔2018〕175号)精神,提高非基药使用比例,将乡村使用非基本药物品规比由10%增加至20%,金额比由20一30%增加至45%。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基本药物品规比由10%增加至30%,金额比由20一30%增加至50%。规范备案采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不超过采购总金额3%的备案采购额度,保障在特殊情况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需求。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执法大检查,规范药房建设、药事管理,定期清理处置过期失效药品,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2.2017年省上考核反馈的问题均已限时整改。一是多次协调州县人寿保险公司,目前我县三家县级医院基本医保系统与大病保险业务系统已连接完成,系统畅通,可以进行一站式结算。二是自4月中旬起在全县开展健康扶贫集中宣传活动,重点以“一人一策”健康帮扶、建立“送医上门”、“送人就医”机制和“组团式”帮扶等为主题,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发挥省、市、县、乡专家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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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见人,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宣传解读政策。印制入户宣传资料,在各县级医院、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醒目位置及收费窗口设置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看得懂、听得懂的政策宣传栏,院内以及专门设置的宣传墙广泛张贴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海报。让群众通俗易懂的了解健康扶贫政策。
3.2018年州级督查中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卫生计生、人社、民政包抓责任,县包乡、乡包村、健康专干包人,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具体任务。二是要求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健康扶贫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完善基础资料,健全工作台帐,加强与驻村干部的协作配合,落实好健康扶贫各项政策要求。三是加强基层特别是乡镇、村组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和驻村干部的政策培训学习,抓住问题导向,改进工作方法,注重精准施策,着力解决不会干、怎么干和如何干好的问题。四是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紧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础上,并兼顾到普通人群。要进一步做实做细“一人一策、一病一方”工作,在入户调查、精准摸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省、州县、乡、村四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作用,上门、入户、见人,逐一对接制定“一人一策、一病一方”个性化帮扶方案,做实做细帮扶措施,落实好动态管理机制,决不搞“多人一策、多病一方”。五是进一步指导县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成立健康扶贫先锋行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执法督查工作队,赴县各医疗机构、乡镇开展以“五项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扶贫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健康扶贫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六是发动健康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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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以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专业性较强的健康扶贫政策用群众喜闻乐见、看得懂、听得明白的方式,为每个贫困家庭、贫困人口进行入户“面对面”政策宣讲,着重提高宣传实效,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程度。七是充分发挥乡村计划生育队伍进村入户、宣传政策、动员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力量。按照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要求,要求乡镇加强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配齐乡级卫生计生办和健康教育所工作人员,每村要确定一名健康专干,组织岗前培训,做到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干。
二、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一)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得到加强。2015年省上投资建设了4个标准化村卫生室,近两年再未下达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为了保证近几年的贫困村退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指标,多方筹措资金升级改造了4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2015年1个,2016年18个,2017年22个),并为每个升级改造的村卫生室配备了1.23万元的基本医疗设备和器械(每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用房按诊断、治疗、储药和防保“四室”分开布置,并配备村医)。2018年拟退出的23个贫困村卫生室升级改造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中,预计于10月底完工并正常运行。县级医院薄弱学科建设项目有序进行,总投资625万元,相关学科人员已派送至省人民医院进修,科室改造同步进行,预计到11月底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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