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修编目的
十八大的召开,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孝昌也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县委县政府提出打造“五个孝昌”即实力孝昌、开放孝昌、宜居孝昌、和谐孝昌和幸福孝昌;并提出了“滨河、宜居、孝城”的城市发展目标。在此契机下,孝昌启动了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第2条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 6.《孝昌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2000-2011)》 7.《孝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8.湖北省和孝感市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规定 9.《孝昌县城区总体规划(2008-2020)》 10.《孝昌县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2年)》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地方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2.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人文环境,尊重历史文化,彰显城市特色。
3.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4.实现城市规划作为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的作用。
5.尊重孝昌的历史和文化,全面展现和挖掘区域文化内涵,展现孝昌城市特色风貌。
第4条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是:
1.孝昌的核心发展战略; 2.县域产业布局与城镇体系规划; 3.提出合理的城区边界与开发模式; 4.城市定位与城市规模的重新核定; 5.中心城区的用地空间布局规划; 6.交通、市政设施规划; 7.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5条 本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为18年(2012年至2030年)。
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为2012年——2020年; 远期:2021 ~2030年; 远景:2050 年 第6条 城市规划层次和范围
本次规划分县域、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主要层次。 1. 县域:孝昌县行政区范围,总面积1217 平方公里;
2. 城市规划区:指中心城区、规划近郊区以及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控制的区域,面积为150平方公里。
3. 中心城区:指孝昌旧城区、新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型产业园以及三河六岸的部分区域。
4. 规划控制区:包括草店坊城、殷家墩、聂家寨等古文化遗址和金盆湖水库、观音湖水库等城市水源地。
第7条 本规划涉及的指标是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范等,结合孝昌县的实际情况和今后发展需要制定的。本规划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本文本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与国家相关城市规划法规、条例、规范和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抵触时,以国家法规、条例、规范为准。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8条 城市发展目标
1. 总体目标:把孝昌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富有特色的中部山水城市;实现 “实力孝昌、开放孝昌、宜居孝昌、和谐孝昌、幸福孝昌”的目标。
2. 总量目标:2016年实现全县GDP、固定资产年投资、县开发区工业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存款规模“五个过百亿”的新跨越。2030年GDP——400亿元以上,力争超过450亿元。人均GDP——5.3万元以上,力争突破6.0万元。
3. 经济产业目标:转变产业发展方式,逐步实现孝昌工业化;建设现代服务业、旅游业城市,大力发展孝文化、滨河休闲旅游,依托交通资源优势建设物流园区,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现代农业。
4. 城市建设发展目标:实现“滨河、宜居、孝城”的整体发展构想,治理开发晏家河、主澴河、东澴河,建设“三河六岸,打造环城公园” ;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城市。
5. 空间发展及交通发展目标:推进城区“东拓南进北延西跨”工程;使旧城升级,激活旧城生命力,建设宜居孝昌。
建设“指状”和“环状”路网结构,建设方便衔接和换乘的综合交通体系。调整路网,形成现代化交通体系。 第9条 发展定位
县域发展定位:生态孝城、苗木大县、机电新都、观音圣地 城市发展定位:三河六岸、生态孝城 第10条 县域总体发展战略
战略一:三河六岸,打造中国新田园城市; 战略二:中华观音朝拜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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