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记录”并发放各相关人员及施工队伍。交底内容应包括:各种型号、类型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要求,制作质量标准及安全环保措施等。
3.1.2 试验员对进场材料取样,试验合格后进行钢筋的加工。 3.1.3 施工队应严格按“钢筋下料单”下料、制作钢筋,质量员、技术员、专业工长中至少应有1人随程指导、监控、指挥、协调,避免钢筋型号混用及原材料的浪费。
3.1.4 加工好的半成品钢筋应分类挂牌标识码放整齐。质量员组织技术员、专业工长、施工队对所加工的钢筋半成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编制施工资料,报监理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序交接记录”,签发“钢筋委托加工任务单”,交付下工序施工,整理报验资料提交监理验收。 3.2 钢筋绑扎
3.2.1 技术员根据设计图纸编制“钢筋绑扎技术交底记录”并发放各相关人员及施工队伍。交底内容应包括: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要求,施工方法,构造措施,绑扎质量标准及安全环保措施等。 3.2.2 专业工长组织技术员、质量员、施工队在钢筋车间领用半成品,办理领用手续。
3.2.3测量员应根据施工部位的不同及时提供轴线及标高。 3.2.4 钢筋绑扎施工过程中,质量员、技术员、专业工长中至少应有1人随程指导、监控、指挥、协调。重点控制:钢筋的绑扎质量要求,重点部位的构造要求。
3.2.5 质量员组织技术员、专业工长、施工队对所施工部位的钢筋绑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编制施工资料,报监理对施工部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序交接记录”,交付下工序施工,整理报验资料提交监理验收。 4.混凝土工程
4.1 混凝土搅拌
4.1.1 试验员对进场材料取样,试验合格后进行混凝土的搅拌。 4.1.2 技术员编制“混凝土搅拌技术交底”并发放各相关人员及施工队伍。交底内容应包括:混凝土搅拌质量标准,注意事项及安全环保措施等。
4.1.3 搅拌站(专业工长)在接到各相关人员会签的“混凝土浇筑指令书”,并于技术员、施工队协商好浇筑时间后方可开盘搅拌。 4.1.4 搅拌站应严格按“设计配合比通知单”及“混凝土浇筑指令书”搅拌混凝土,专业工长及试验员应随时抽查混凝土搅拌质量,并按规范要求留置试件。 4.2 混凝土浇筑
4.2.1 技术员根据设计图纸编制“混凝土浇筑技术交底记录”并发放各相关人员及施工队伍。交底内容应包括:混凝土的浇筑顺序、浇筑方法、施工缝的留设及处理、振捣要求、质量标准及安全环保措施等。
4.2.2 测量员应根据施工部位的不同及时提供轴线及标高。 4.2.3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质量员、技术员、专业工长中至少应有1人随程指导、监控、指挥、协调,重点混凝土的浇筑厚度,浇筑顺序,混凝土的振捣,施工缝的留设,预埋件位移情况、各面层的标高及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等。
4.2.4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保养。测量员(技术员、专业工长配合)应及时将轴线及标高投测在混凝土表面。
4.2.5 质量员组织技术员、专业工长、施工队对所施工部位的混凝土结构进行验收(包括:混凝土结构的外观质量、截面尺寸偏差、预埋件的轴线、标高偏差等),验收合格后,整理编制施工资料,报监理对施工部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序交接记录”,交付下工序施工,整理报验资料提交监理验收。
5.预埋件施工 5.1 预埋件制作
5.1.1 技术员根据设计图纸编制“预埋件加工委托单”及“预埋件制作技术交底记录”并发放各相关人员及施工队伍。交底内容应包括:预埋件的切割、焊接质量标准及安全环保措施等。
5.1.2 预埋件制作过程中,质量员、技术员、专业工长中至少应有1人随程指导、监控、指挥、协调,重点预埋件加工型号、数量、外观质量等。预埋件制作完毕后应按型号分别标识码放。
5.1.3 质量员组织技术员、专业工长、施工队对所制作的预埋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编制施工资料,报监理对施工部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序交接记录”,签发“预埋件委托加工任务单”,交付下工序施工,整理报验资料提交监理验收。 5.2 预埋件安装
5.2.1 技术员根据设计图纸编制“预埋件安装技术交底记录”并发放各相关人员及施工队伍。交底内容应包括:预埋件安装施工方法、加固措施、质量标准及安全环保措施等。
5.2.2 测量员应根据施工部位的不同及时提供轴线及标高。 5.2.3 预埋件安装施工过程中,质量员、技术员、专业工长中至少应有1人随程指导、监控、指挥、协调,重点控制预埋件数量、加固方法、固定情况、质量偏差等。
5.2.4 质量员组织技术员、专业工长、施工队对所施工部位的预埋件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包括:预埋件的数量、轴线、标高偏差等),验收合格后,填写“工序交接记录”,交付下工序施工,整理报验资料提交监理验收。
5.2.5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看管预埋件位移情况。模板拆除后,测量员(技术员、专业工长配合)应及时将轴线及标高投测在预埋件上或混凝土表面。
6.砌体工程
6.1 技术员根据设计图纸编制“砌体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并发放各相关人员及施工队伍。交底内容应包括:砌筑材料,砌筑方法,构造要求,各种预留孔洞的留设方法,质量标准及安全环保措施等。 6.2 试验员应提前做好各种原材料的取样、试验工作,提供“设计配合比通知单”。
6.3 砌体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员、技术员、专业工长、安全员、试验员中至少应有1人随程指导、监控、指挥、协调,重点控制原材料及配合比、砌筑构造要求、试件的留设、质量偏差及安全防护等。
6.4 质量员组织技术员、专业工长、施工队对所施工部位的砌体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编制施工资料,报监理对施工部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序交接记录”,交付下工序施工,整理报验资料提交监理验收。 7.装饰、装修工程 7.1 抹灰工程
7.1.1 技术员根据设计图纸编制“抹灰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并发放各相关人员及施工队伍。交底内容应包括:抹灰材料,施工方法,构造要求,各种预留孔洞的处理方法,质量标准及安全环保措施等。
7.1.2 试验员应提前做好各种原材料的取样、试验工作,提供“设计配合比通知单”。
7.1.3 抹灰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员、技术员、专业工长、安全员、试验员中至少应有1人随程指导、监控、指挥、协调,重点控制原材料及配合比、细部及构造要求、质量偏差及安全防护等。 7.1.4 质量员组织技术员、专业工长、施工队对所施工部位的抹灰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编制施工资料,报监理对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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