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4年“创青春·精彩在沃”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组委会名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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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4年“创青春·精彩在沃”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有关事项说明
1.参赛项目评审采取盲评形式,项目计划书、项目说明书、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或所在学校相关的信息。
2.组委会将严格保守参赛项目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纠纷与组委会无关。
3.组委会将对作者和项目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4.大赛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保留15天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大赛组委会将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项目资格不符者,取消该项目获得的奖励;并视情节给予所在学校取消参赛资格或其它处罚。大赛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将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5.对于涉及以下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即: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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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6.每件参赛项目交纳评审费200元,不足部分由组委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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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赛事安排方案
一、参赛范围及形式
1.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二、赛事流程
1.校级预赛(2014年4月15日前):4月15日前,各高校举行本校预赛。
2.全省复赛(2014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组织全省复赛评审,评选出参赛项目的90%左右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高校。
3.全省决赛(2014年5月下旬):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按约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10%、20%和70%,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项目将有机会获得风险投资。
三、项目申报
1.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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