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
(试行)_
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以及江苏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意见》([XX]16号)等重要文件的精神,发挥评定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课程标准为主要根据,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教师、学生和教育管理者为评定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定方法,关注个体差异,突出发展过程,将评定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充分发挥评定的教育功能,力求客观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
况,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评定原则 1.全面性原则
既注重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评定,更要注重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纠正单纯以文化课考试成绩评定学生的做法。 2.发展性原则
运用发展的观点,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把终结性评定与过程性评定有机结合,更加注重过程性评定,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帮助。 3.导向性原则
引导教师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4.多元化原则
采取学生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在评定中的应有地位,使得对学生的评定成为学生、教师和教育管理者共同参与的交互性活动。同时把等级定量评定和评语定性评定有机结合,充分体现不同评定方法的优越性和互补性。 5.客观性原则
评定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评定结果能作出明确解释,提供有说服力的详实材料佐证。 三、评定内容
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
中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包括以下六个维度: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热爱祖国、思想道德、法纪意识、环境保护。
2.交流与合作:团队精神、沟通分享。
3.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学习效果。
4.运动与健康:生活方式、身心健康、运动素养。 5.审美与表现:审美情趣、审美表现。
6.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实践能力。 四、评定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主要实证材料 道德 品质 与 公民 素养 热爱 祖国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参加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2.维护国家安全与荣誉,维护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 3.关心时事政治,关注祖国建设、家乡发展。 1.大型活动的表现。 2.相关学科课堂表现。 3.升国旗活动的情况记载。 4.校内外遵纪守法记录。 5.好人好事记载(含奖励情况)。
6.《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执行的典型记录。 7.值日等劳动表现。
8.参加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环保教育、廉政文化进校园等活动的记载。 思想 道德
4.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价值观、积极的人生观。 5.热爱生命、自尊自信、乐观向上,具有责任感。 6.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规范,维护社会公德。 7.语言文明、举止规范。 8.追求公正,诚实守信。
9.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热爱劳动,履行个人义务,增强服务意识。 法纪
意识
10.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11.认真参加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活动。 12.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管理。 环境 保护
13.具有环保意识,积极参加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自觉维护生态环境。
14.勤俭节约,珍惜资源。 交流 与 合作 团队 精神
1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珍惜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 16.团结互助,学会合作。 1.参加集体活动记录。 2.与人交往的典型记录。 沟通 分享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