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
检验评定标准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方法,促进施工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绿化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第三条: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等级及程序
第一节 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
第一条:绿化工程的质量按分项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和评定。
第二条:分项工程的名称为栽植土工程、植物材料工程、和栽植工程。 第三条:凡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绿化工程,均为一个单位工程。
第二节 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
第四条:本标准的分项、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优良”、“合格”和“整改合格”三个等级。 第五条: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点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7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点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点符合优良规定,该项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应占检验项数的50%及其以上;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2、优良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优良;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
3、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规定时,必须及时整改使其合格。
第三节 质量检验评定程序
第七条:分项工程质量应由单位工程项目经理、质量验评人员评定。
第八条:单位工程质量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检验评定,园林绿化质监部门核定。 第九条:分项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采用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园林质监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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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植土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一、保证项目: 项次 1 2 3 项次 项目质量要求 栽植土壤的理化性质必须符合《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的要求 严禁使用建筑垃圾土、盐碱土、重粘土、砂土及含有其他有害成分的土壤 严禁在栽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 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 检查土壤检测报告及观察检查 二、基本项目
项目 等级 质量要求 1 应为白色盐霜,基本疏松不板结,土块基本易捣碎,不得使用按面积抽查10%,栽植土外观合格 淤泥,用脚踩应无下陷 500㎡为一点,不得土色及紧实少于3点,≤5000度 优良 土色为自然的土黄色至棕褐色,土壤疏松不板结,土块易捣碎 ㎡应全数检查观察或尺量检查 土地基本平整,回填的栽植土已达到自然沉降的状态,地形的无明显的低洼和积水处,花坛基本栽植土地形合格 造形和排水坡度基本恰当,无积水 平整度及排同上 水坡度 在合格的基础上,土地平整,地形的造形和排水坡度恰当,无优良 积水;与草坪接壤的树坛、花坛及地被的地势略高于草坪 2 栽植土基本整洁,无大于3cm粒径的石砾、瓦砾等杂物,且栽植土中的合格 其含量≤10%,草坪、花坛无石砾、瓦砾等杂物 3 石砾、瓦砾等同上 杂物含量 优良 在合格的基础上,栽植土整洁 栽植土与栽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挡土侧石)接口处,栽植土应略低合格 道路(挡土于3-5 cm,栽植土与边口线基本平直 墙或挡土在合格的基础上,栽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挡土侧石)边口侧石)边口优良 线平直 线 允许偏差(cm) ±0 ±0 ±0 ±0 ±0 ±0 ±0 ±0 ±5 ±10 ±20 检查数量同上 用水准仪测量或尺量检查 同上 按长度抽查10%,100m为一点,不少于3点,≤500m应全数检查 观察或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按面积抽查10%,500㎡为一点,不得少于3点,≤5000㎡应全数检查挖样洞,观察或尺量检查 4 三、允许偏差项目 项次 项目 大、中乔木 1 有效土层厚度 小乔木和大、中灌木 小乔木、宿根花卉 地被、草坪及一、二年生草花 大、中乔木 2 栽植土 块径 小乔木和大、中灌木 小灌木、宿根花卉 草坪花坛地被 <100 cm 3
尺寸要求(cm) 100 80 60 40 8 6 4 2 / / / 4
地形相对标高 全高 100 cm-300 cm 301 cm-500 cm
植物材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一、保证项目: 项次 1 2 项次 项目质量要求 植物材料的种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严禁带有严重的病、虫、草害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对照图纸、合同、预算中的植物材料种类,检查“苗木出圃单”、“植物检疫证” 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二、基本项目 项目 等级 质量要求 姿态和生合格 树干基本挺直,树形基本完整,生长基本健壮 长势 优良 树干挺直,树形完整,生长健壮 乔木、灌木及球类按优良 无病虫害 数量抽查10%,每株树1 木土球和裸根树根系的规格应符合《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为一点,不少于5点,合格 的规定;土球基本完整,包扎基本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但乔木、灌木及球类土球和裸裸根树木主干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 各少于10株时应全数根树根系 在合格的基础上,土球完整,包扎恰当牢固,裸根树根系完检查,草皮、地被按优良 面积抽查10%,3㎡整 草块尺寸基本一致,厚薄均匀,泥厚应不小于2cm,杂草为一点,不少于5点;合格 不得超过5%;草根茎中的杂草不得超过2%;过长草应≤30㎡应全数检查;草块和草花苗按数量抽查修剪;基本无病虫害;生长势基本良好 2 根茎 在合格的基础上,草块每边不应小于33cm,边缘平直;10%,10株为一点,优良 不少于5点,≤50株无病虫害;生长势良好 生长基本茁壮,发育基本匀齐,根系基本良好,无损伤;应全数检查 合格 观察和尺量检查 基本无病虫害 3 花卉、地被 在合格的基础上,生长茁壮,发育匀齐,根系发达;无病优良 虫害 病虫害 三、允许偏差项目 项次 项目 <5cm 胸径 1 乔木 高度 蓬径 高度 2 灌木 蓬径 ≥100 cm <100 cm ≥100 cm <100 cm <50 cm 蓬径 3 球类 高度 合格 基本无病虫害 允许偏差(cm) ±0.5 ±1 ±2 ±3 ±50、±20 ±20 ±30、±10 ±20、±5 ±10 ±5 ±0 ±5 ±10 ±20 ±0 ±5 ±10 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5 cm~10 cm 11 cm~20 cm >20 cm 同基本项目 50cm~100 cm 110 cm~200 cm >200 cm <50 cm 50cm~100 cm 110 cm~200 cm 4 >200 cm ±2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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