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场地以及保留远期路面展宽的可能。分隔带及两侧路缘带组成分车带。路缘带是位于车
行道两侧与车道相衔接的用标线或不同的路面颜色划分的带状部分,其作用是保障行车安全。
本次编制中,在满足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安全带按设计速度
CJJ37-90中路缘带、
60km/h
80km/h、60km/h和50km/h、40km/h三档规定,修订为按设计速度
为界分为两档,与车道宽度的分界一致,也更便于使用。取值除了设计速度带宽度由原规定的
0.5cm修订为0.25m外,其余规定均未变化。
车行道边一般设置立缘石。
50km/h的路缘
为满足道路行车安全的需要,当在道路分隔带中设置下沉式
开孔形式或间断设置,以
绿地时,车行道雨水需汇集进入下沉式绿地,满足路面雨水通过立缘石流入绿化带的要求。
立缘石应设置开口、
5.4 路拱与横坡
5.4.2 单幅路应根据道路宽度采用单向或双向路拱横坡;
多幅路应采用由路中线向两侧的双
向路拱横坡、人行道宜采用单向横坡,坡向应朝向雨水设施设置位置的一侧。【条文说明】采用单向坡时一般采用直线形路拱,
双向坡时应采用抛物线加直线的路拱。
当道路设置超高时,
为
便于雨水的收集,道路坡向应朝向雨水设施设置位置的一侧。应按道路超高坡向的位置设置,保证道路的安全行驶。
雨水设施
5.5 缘石
5.5.2 立缘石宜设置在中间分隔带、两侧分隔带及路侧带两侧。当设置在中间分隔带及两侧分隔带时,外露高度宜为
15cm~20cm;当设置在路侧带两侧时,外露高度宜为
10cm~15cm。
排水式立缘石尺寸、开孔形状等应根据设计汇水量计算确定。【条文说明】立缘石是指顶面高出路面的路缘石,
有标定车行道范围和纵向引导排除路面水
10cm~
的作用。其外露高度是考虑满足行人上下及车门开启的要求确定的,一般高出路面20cm。排水式立缘石尺寸、开孔形状或间断设置的距离应根据汇水量计算确定。
6
12 路基和路面
12.3 路面
12.3.2 路面面层类型的选用应符合表
12.3.2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12.3.2 路面面层类型及适用范围
面层类型沥青混凝土
适用范围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城市广场、停车场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城市广场、停车场支路、停车场支路、城市广场、停车场
水泥混凝土
贯入式沥青碎石、上拌下贯式沥青碎石、沥青表面处治和稀浆封层
砌块路面
1 道路经过景观要求较高的区域或突出显示道路线形的路段,面层宜采用彩色。 2 综合考虑雨水收集利用的道路,业标准《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
路面结构设计应满足透水性的要求,
并应符合现行行CJJ/T 190
和《透
CJJ/T 188、《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 135的有关规定。
3 道路经过噪声敏感区域时,宜采用降噪路面。
4 对环保要求较高的路段或隧道内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宜采用温拌沥青混凝土。【条文说明】
路面面层类型的选用不仅要考虑道路的类型和等级,更需要考虑不同面层的
适用范围。道路设计中应针对不同性质、功能的场所选用相应的铺面类型。
近年来,随着对城市道路环保和景观要求的日益提高,
科研人员研发了一批新型沥青混
合料,并得到成功应用,如温拌沥青混凝土、大孔隙沥青混凝土、彩色沥青混凝土、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透水沥青路面、透水砖路面等。并且已有相应的专用规范。因此,本规范只对各种路面结构的使用条件做原则规定,具体的设计要求,可详见相关规范。
7
15管线、排水和照明
15.3 排水
15.3.1 城市道路排水设计应根据区域排水规划、道路设计和沿线地形环境条件,综合考虑道路排水方式。城市建成区内道路排水应采用管道形式,
城市外围道路可采用边沟排水。
在
满足道路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应达到相关规划提出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条文说明】道路排水工程往往结合区域排水工程建设,城市排水工程的一般要求。海绵城市建设涉及城市水系、
是城市排水工程的一部分,
应符合
排水防涝、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等
多方面,需要从径流源头、中途和末端综合控制,因此,海绵城市建设应贯彻规划引领、统筹建设的原则,控制目标和指标必须从规划层面统筹考虑,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
分解到相关的专项规划之中,
城市道路应在不削弱道路
在
绿地与广场、水系等的建设中具体落实。
基本功能的前提下,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提出的控制目标。15.3.2道路的地面水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迅速排除。
【条文说明】“道路地面水”包括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分隔带、绿地、边坡的地面水,以及其他可能进入道路范围内的地面水。
15.3.4 城市道路排水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道路排水设计的具体指标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本规范不另行规定。
GB50014
8
16绿化和景观
16.2 绿化
16.2.2 道路绿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路绿化设计应选择种植位置、
种植形式、种植规模,采用适当的树种、草皮、花卉。
绿化布置应将乔木、灌木与花卉相结合,层次鲜明。
2 道路绿化应选择能适应当地自然条件和城市复杂环境的地方性树种,物生长的异地移植。设置雨水调蓄设施的道路绿化用地内植物宜根据水分条件、质等进行选择,宜选择耐淹、耐污等能力较强的植物。
3 对宽度小于1.5m分隔带,不宜种植乔木。对快速路的中间分隔带上,4 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应布置成开放式绿地。5 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满足停车视距要求。【条文说明】道路绿化设计应综合考虑沿街建筑性质、在同一路段内的树种、形态、高矮与色彩不宜变化过多,
环境、日照、通风等因素,分段种植。并做到整齐规则和谐一致。绿化布
不宜种植乔木。应避免不适合植
径流雨水水
置应注意乔木与灌木、落叶与常绿、树木与花卉草皮相结合,色彩和谐,层次鲜明,四季景色不同。设置调蓄设施的道路绿化带内的植物选择还应考虑植物的耐淹、
根据城市绿化养护单位较多提出中央隔离带植物养护难的问题,央隔离带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的品种。
耐盐、耐污等要求。本条规定种植树木的中
1.5m;是对窄隔离带上种植植物品种的限制,应选便于养护
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