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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我省水库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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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人大·公报版》2013年第03期
根据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水库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计划安排,今年2月底至3月初,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听取了省水利厅有关情况汇报,由常委会程渭山副主任和农委负责人带队,分三个组赴杭州、宁波、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等7个设区市和8个县(市、区)开展了水库安全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邀请了11名省、市人大代表参加调研活动,实地察看了21座水库。调研组通过听取政府汇报、召开座谈、实地察看等方式,较全面地了解我省水库安全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从调研情况看,省政府对水库除险加固和安全管理工作是高度重视的。针对我省水库数量众多,而且大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大多数为土坝,年久失修,病险率较高,安全隐患严重的实际,自2003年以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千库保安”、“强塘工程”,到去年底止共完成2313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排除了一大批多年累积的隐患,强化了水库运行管理,全省水库安全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在防汛抗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各级水库安全责任制不断强化。十年来,省政府切实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作为十大民生工程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以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安全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目标考核,逐库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护责任人。各级水利、发改、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积极做好工程的组织实施。水库管理单位认真落实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一批安全隐患。目前,我省已逐步构建起省、市、县、乡(镇)、村(库)各司其责的水库安全运行责任体系。各级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水库安全工作,通过各种方式监督,推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建设,督促水库安全责任制落实,营造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良好氛围。
(二)各级财政的投入大幅度增加。为了确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各类水库除险加固的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力度不断加大。各地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力保障各项工程顺利推进。不少地方出台政策,通过以奖代补、银行贷款、吸引工商资本和社会资金、村民投工投料等方式投入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十年来,全省累计完成资金投入10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75亿元,省级财政安排25.44亿元,市、县(市、区)财政安排60多亿元。杭州市级财政安排了水库和山塘整治资金1.23亿元、1.93亿元,补助各县(市)的除险加固工程。宁波市在做好水库除险加固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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