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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山村修订村规民约过程记录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28 1:04:52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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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村支书景占营安排她们坐在前排。

(上午9︰15,村民代表大会正式开始。由于几位村民代表因故来晚,比原定日程推迟了15分钟。)

景占营:

今天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内容,是讨论制定咱们自己的村规民约。以前的村规民约都是村两委根据上边的意思制定的,现在咱要根据村里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出自己的村规民约。前天和昨天,咱村的24位代表,在登封开了两天的修的村规民约研讨会,提出了咱们村的村规民约草案。大家看到,已经贴在墙上了。制定这个草案时,中央党校“性别平等与政策倡导”课题组的老师们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她们讲了出生性别比失衡、农村养老和村规民约的关系,还介绍了其他地区的好经验,推动了这个村规民约的修订。今天,她们也来到会场观摩,我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今天,把拟定的村规民约草案念给大家,逐条表决。这是咱周山村村民第一次自己为自己制定村规民约,一定要认真对待。来参加会议的人,不是只代表你自己,而是代表着周山村1400多村民的利益和心声。因此,对草案中的任何一个条款,如果有意见就直截了当地提出来,没有意见就举手表决通过。

我宣布一下会场纪律: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尽量不要交头接耳,要积极发言,参加大会讨论。下面由咱村的大学生村官周蓓晓给大家宣读草案。

(这时,梁军老师站起来慢慢地说:“不让我说两句?”她在这里做了几年手工艺项目,已经和村民们非常熟悉了。所以她的话音刚落,代表们立刻大笑着同意她发言,并给予热烈的掌声。景占营不好意思地拍拍脑袋说:“我太激动,忘记了。下面请梁老师发言!”)

梁 军:

我从2002年开始在咱村里做妇女手工艺品开发项目,可以说已经是半个周山村村民了。所以站在这里发言,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是个外人。

今天的大会是“周山村村规民约修订大会”。我们想问一下,过去咱们村有村规民约吗?(有人回答“有”,有人说“没有”),可见大家印象不深,觉得“贴在墙上看”的村规民约和自己关系不大。今天,用刚才占营的话说,可是咱们周山村村民第一次自己为自己修订村规民约。

什么是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就是村民共同约定的行为规范和管理村庄的规则,是我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规则,体现了村民自治。

村规民约制定或修订,有两个最基本的原则:第一,它是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第二:村规民约不能大于国法,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前两天,咱们村的村民代表和村干部,还有特邀的妇女代表24人集中到登封,讨论制定了今天贴在墙上的村规民约草案。大家都看见了,内容包括村庄秩序维护、集体资源管理等等。一些条款可能大家的分歧不会太大,但是像女儿养老、男到女家落户,以及姓氏改革等条款,我想说几句话。过去男女结婚以后,女方必须到男方家居住,孩子必须跟随父亲的姓,大家可能认为这都是千百年的老规矩老习惯,但是和咱们国家的《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却是相违背的。法律规定结婚后男女双方可以住在男方家,也可以住在女方家;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过去的“老规矩、老习惯”实际上是剥夺了许多人的合法权利,同时也限制了我们在生活中的选择。比如,有些老人很想在晚年时和女儿住在一起,但是女儿嫁出去了,住在婆家,她/他没有办法和女儿共同生活。所以,一些老规矩老习惯是要改变的。

可能有人会说,千百年来的老习惯啦,改起来就那么容易?其实,全国不少地方的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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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已经改了。例如湖北省的宜都市,那里的婚居模式是多样化的:有传统的男娶女,也有女娶男,还有“两来两走”。两来两走就是男不娶女不嫁,叫做“结婚”(和法律的说法是一样的)。双方谁也不要彩礼,哪边老人需要就在哪边居住。那里对上门女婿没有歧视。一个村里的上门女婿可占到30%以上。孩子的姓也是多样化的,姓父亲的、母亲的,父母亲的姓加在一起的,还有姓姥姥奶奶姓的。村里的支部书记对我说:“我们村里从来没有因为孩子的姓氏闹过矛盾。”

还有,也许因为我已经老了,所以对养老问题感触特别深。我觉得现在农村的老人真是可怜,老俩口一辈子辛辛苦苦,把积蓄全部用来给儿子盖房子娶媳妇了,可是,养儿真的能够防老吗?我在一个村子看到这样的情况:一家老人给儿子盖了三层楼,只住着儿子一家4口人,老两口却住在楼旁边低矮的小厨房里。我问她/他们:为什么楼里没有你们的房子?老两口摇摇头说:“唉,别说住进去了,就是在客厅里站一会,都会被撵出来,嫌我们脏。”这种情况在宜都却看不见,那里的老人可以选择让儿子养老,也可以选择让女儿养老。而且大多数老人对女儿养老的评价都很高,说是和女儿生活吃得好、住得好,有地位、有尊严。

看看人家的生活我们就知道,千年的老规矩是可以改变的。啥是“规矩”?一位专门给人家操办红白喜事的人说:“规矩就是‘嘴’,嘴说啥,啥就是规矩。比如,东乡的人说清明节闺女不能上坟,因为‘闺女上坟,娘家死人’;西乡的人说清明节闺女应该上坟,因为‘闺女上坟,骡马成群’。你说谁的规矩是对的?该按谁的规矩操办?”

可能还会有人想,村里的资源有限,如果闺女都招女婿,来争资源怎么办?村里不种地了,都是分粮款。现在每人一个月80元,多来一个人,大家就少分钱,这是村民的实际利益问题。我想这个问题应该从三个方面来看:

第一,咱先说“法”。前面已经说了,规定女儿一定要嫁出去,是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村规再大也不能压住国法,不合法的老规矩应该改变。 第二,咱说说“理”。我听说咱村的一个小伙子曾经因为贫困招到外村做女婿,如今周山条件好了,他又带一家老小迁回周山,村民组认为他本来就是“周山村的人”,于是,让他全家人都享有村民待遇。我想问:为什么他一家人都回来了,不说他“争资源”?而女儿招一个女婿就是来争资源呢?其实,最根本的并不是“资源”问题,还是按照“父系制”的规则,把男的都看作是“自家人”,妇女要出嫁,是“外姓人”。表现在家庭里,父母把出嫁的女儿看做“一门亲戚”;表现在社区里,就是不认同出嫁女的“村民资格”。

最后,咱再说“情”。有不少人反对闺女自由招婿,反对给离婚回村的妇女村民待遇。如果你只站在旁观者的立场,可能会觉得她们分割了你的利益。但是,如果你把自己也摆进去,想一想我们谁家没有妇女?这个妇女就可能是你的闺女、你的亲人,当她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时候,你的感觉如何?再说,强制性地规定女儿出嫁,实际上也给自己的生活造成限制。除了“养儿防老”以外,你没有别的选择。可是,假如儿子不养老呢?

所以,我们不能仅仅只盯着有限的资源,而应该从多个方面来看这个问题。我刚才说到的湖北宜都,今年2月我们到那里调查,去了一个城郊十分富裕的村庄——红花套镇周家河村,农民住的小楼就像别墅一样。那里的土地非常紧张,人均不到7分。可是因为富裕,儿子女儿结婚都不愿离开村子。可是,村里的规定仍然是婚姻自由,想住在哪里都可以。周家河是一位女支书,她对我们说:“招女婿是人家的权利,我不能干涉,我不能因为资源紧张就违背法律。我采取的是通过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给上门女婿创造就业岗位。在说,女婿来了也会为村子做出贡献。假如我把他们堵在外边,可能也堵住了人才。”大家看看人家的做法,是不是也能开阔一些思路呢?

这次修订村规民约,就是要调整不合理的部分,让全村人都能够更幸福的生活。希望大家看问题不要只盯眼前,要从村里长远利益出发,给村庄带来更大的发展。(全体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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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占营:现在,由周蓓晓给大家逐条宣读村规民约草案的内容,咱们一条一条地讨论、表决。

(下面开始宣读、讨论,★ 代表与会者发言)

序: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男女平等,促进周山村和谐发展,特制定《周山村村规

民约》(草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

第一项:村庄秩序维护

1、村委会应积极宣传、学习和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 什么叫“圆满完成任务”?不能说圆满,认真就行了。 ★ 不能只提村委会,还要包括村民自己,村民应该遵纪守法。 ★ 还应该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项活动。 修订为:

1、村委会成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全体村民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举手通过)

2、坚决打击各种反动邪教活动,对参加邪教活动的村民且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取消本村村民待遇,直至悔改。

董银川:我解释一下,村民待遇是指村级待遇,对周山村来说,就是一年两次分粮款。

★ 什么是邪教?那些教算是邪教?

★ 就是那些编造歪理邪说的让人上当受骗,危害杜会,比如“法轮功”。 ★ 对村民来说,应该说是“抵制”,而不是“打击”。 ★ “情节恶劣”的人,是极少数,咱村可以说就没有。 ★ 不要后果严重了再执行,应该加强对村民的宣传。 ★ 赌博活动也应该抵制。

修订为:

2、抵制各种反动邪教,抵制黄、赌、毒,对参加对参加上述活动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村民,减少或取消本村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直至悔改。(举手通过)

3、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每年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女性不少于50%。 ★ 培养是村支部的事,村民不能说“培养”。 ★ 改为协助党支部。

修订为:

3、积极协助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女性比例争取达到50。(举手通过)

4、支持和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换届选举中,村两委、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中女性代表不得少于50%。

董银川:这是提高妇女参政能力的有效办法,我看可以。 ★ 我认为不能一刀切,要看她条件够不够。

★ 条件够不够不能只针对妇女,男干部也要够条件。 (举手通过,在后来征求意见中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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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凡是我村大事要事,必须经村民代表会或全体村民大会讨论通过。 ★ 啥是大事要事?

★ 大事要事是指村里的土地、项目等。 (举手通过)

6、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成立民主理财小组,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组账村管,村账镇管。坚决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 村账镇管,还叫村民自治? ★ 应改成“村账镇审”。

★ 这一条说说容易,必须要做到!

(将“村账镇管”改为“村账镇审”后举手通过)

7、纯女户、有儿有女户的子女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村民不应有任何歧视行为。

★ (一村干部站起来解释说)这一条的意思是,哪怕你家里有七个孩子或者八个闺女,想娶想招都行。女到男家、男到女家都可以!

★ 你咋能这样说话?!早就实行计划生育了,谁家会有七八个孩子? ★ (其他人替那位村干部解释)叔,你误会了,他只是打个比方。 ★ 打比方也不行,你作为村干部,说话要注意影响!

景占营:来来来,我们还来讨论这一条。大家有意见没有? ★ 梁老师已经把理说透了,没意见! (举手通过,妇女代表显得特别兴奋。)

8、婚入男女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并领有结婚证者,方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举手通过)

9、 婚出男女离婚户口迁回本村者,可享受村民待遇(带回子女者依判决书为准),同时接

受本村计生管理;婚姻关系正常而户口迁回本村者,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 什么叫婚姻关系正常?

★ 就是婚姻还在维持,没有离婚。 ★ 婚姻维持迁回来就不给村民待遇吗? ★ 那不能给,要不都迁回来怎么办?

(将“婚姻关系正常”改为“婚姻关系仍维持”后,举手通过)

10、本年度6月30日前婚出、死亡的男女,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12月31日前婚出、死亡的男女,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2月31日前出生、婚入男女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 ★ (争论声音极大,谁也听不清在说什么。村主任董银川拿起扩音器,高声维持会场秩序,让大家举手发言,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修订为:

10、当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婚出的男女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

月31日死亡、婚出的男女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婚入得男女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婚入的男女村民,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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