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
作技能考试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及市教育局《××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试依据:
根据教育部对全日制义务教育九年级物理、化学,八年级生物三科教学要求,检测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
二、组织管理:
考试工作在县教科体局的领导下,成立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县教科体局基教股牵头,县仪器电教管理站负责组织,各乡(镇)教育联络站及各中学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1、理化生实验考试领导小组: 巡视领导:李德帮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2、理化生实验考试工作小组: 组 长: 成 员:
各乡镇教育联络站分管业务的副站长,各中学分管业务的副校长。
三、考试对象:
××年全县八年级、九年级学生。 四、考试范围:
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九年级物理、化学、八年级生物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每科4套试题,供学生抽考。
五、考试时间:
××年5月22日至5月23日。 六、考点要求:
1、考点学校的基本条件:重视实验教学工作,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服从统一调配,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有理化生专用实验室及专职管理人员,按《配备目录》基本配置要求配齐实验器材;物理实验室电到桌,化学实验室水到桌,生物实验室水到室,每个实验室能开出16组以上的分组实验。
2、各考点要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提高认识,严密组考,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考试过程绝对安全。
七、考试方法及要求:
1、理化生实验考试原则上由本校组考,在本校实验室考试。组考方法参照本方案执行,市教育局、县教科体局将派专人巡视。
2、考试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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