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与个体防护装备,并与监护人员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 (规定第17条) 25. (×)进入有限空间三级环境作业,作业人员可不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听从监护人工作指令即可。 (规定第18条)
26. (√)进入有限空间二级环境中作业,作业人员使用气体检测仪监测作业面气体浓度,同时监护人员应对有限空间内气体进行连续监护检测。 (规定第18条)
27. (√)有限空间作业中,电缆井、隧道井盖开启后,应有人看守。 (规定第19条)
28. (×)在评估检测和准入检测均为三级的有限空间内,进行热熔焊接作业时,打开出入口井盖进行自然通风即可。 (规定第20条) 29. (×)在积水、结露的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手持照明电压应不大于24V。 (规定第21条)
30. (√)当评估检测和准入检测均达不到三级环境时,作业人员应佩戴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绳应固定在可靠的挂点上,连接牢固。 (规定第22条)
31. (√)有限空间作业时,严禁随意蹬踩电缆或电缆托架、托板等附属设备。 (规定第22条)
32. (√)地上井口附近使用燃油发电机等设备时,应放置在下风侧,与井口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废气进入井内。 (规定第23条) 33. (√)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动火工作相关要求,填写动火工作票,作业点附近应配备足够适用的消
防器材。 (规定第24条)
34. (√)在有限空间内进行明火作业、热熔焊接作业等动火工作,应采取连续机械通风措施,防止作业人员缺氧窒息。 (规定第29条) 35. (×)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规定第30条)
36.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感觉身体不适时,应立即撤离有限空间。 (规定第31条)
37. (√)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现场人身伤亡事件时,监护人员应及时报警,按照预案快速处置,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应急救援防护设备设施,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规定第32条) 38. (√)发生地下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作业班组配置的防护设备设施符合应急救援设备设施配置要求时,可作为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用。 (规定第35条)
39. (√)承包单位进入新建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填写《申请单》履行内部审批和许可手续。 (规定第43条)
40. (√)如有限空间作业所使用的气体检测仪传感器失效,并及时更换备用的气体测试仪,每次更换应有详细记录。 (规定第44条) 41. (√)有限空间作业所使用的通风设备宜选用Ⅱ类(外壳绝缘)设备,电源线使用橡套电缆线。 (规定第45条)
42. (√)有限空间作业所使用的呼吸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及时处理,将呼吸器恢复到工作准备状态。 (规定第46条)
43. (×)有限空间作业所使用的逃生呼吸器面罩破损时,可短时间
继续使用。 (规定第46条)
44. (√)有限空间作业所使用的呼吸防护用品应根据使用说明书中的要求定期检查、维护,并进行清洗和消毒,放入密封袋内存储。 (规定第46条)
45. (×)有限空间作业所使用的呼吸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对其过滤器进行清洗,且不应敞开口存放。 (规定第46条)
46.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气瓶应每年应送有资质的单位检验1次。 (规定第46条)
47.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存储温度应在5℃—30℃间,相对湿度在40%—80%范围内。 (规定第46条)
48.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及备件应避免日光的直接照射以免橡胶件老化,不使用的过滤件应保存在密封容器内以防受潮。 (规定第46条)
49. (√)有限空间作业所使用的呼吸器及备件应避免日光的直接照射以免橡胶件老化,不使用的过滤件应保存在密封容器内以防受潮。 (规定第46条)
50. (√)有限空间作业前,应确定作业人员是否具备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知识及技能,作业人员身体状况是否良好。 (规程第1条) 51.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填写《申请单》履行内部审批手续,经当日有限空间设施运维管理单位许可后方可作业。 (规程第2条) 52. (×)有限空间作业无需填写工作票,当有限空间作业申请单经过审批许可后,即可以开始作业。 (规程第2条)
53. (√)有限空间作业期间,《申请单》应由作业负责人收执。 (规程第2条)
54. (√)未经审批和许可,任何人不允许开展有限空间作业。 (规程第2条)
55. (√)有限空间工作完成,作业人员撤离管井、电力隧道后,应立即将井盖盖好,以免行人摔跌入井内。 (规程第5条) 56. (√)有限空间气体检测应从作业前开始至作业结束,应贯穿作业全过程。 (规程第6条)
57. (√)在潮湿的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照明电压应不大于12V。 (规程第10条)
58. (√)有限空间作业完成,清理现场后拆除作业区域封闭措施,并收好安全措施和工器具,撤离现场。 (规程第11条)
59.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的作业活动。 (规定第4条)
60. (×)有限空间申请单经过批准许可后,作业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可经工作负责人同意临时变更工作地点。
61. (√)有限空间作业申请单未经申请单位审批签字情况下,设施运维管理单位许可人不应进行许可签字。
62. (√)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应持有北京市安监局核发的有限空间特种作业证,且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规定第9条)
63. (×)在有限空间内进行热熔焊接作业时,作业监护人应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工作监护。 (规定第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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