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月工程计量和支付基本程序
3.2 工程款竣工结算的基本程序
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支付 监理工程师审核 承包单位按审批的工程量填写《月付款报审表》、 《月支付汇总表》 承包单位填写 《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 监理工程师对分项、 分部工程已签订 双方协商 监理工程师审批 设计变更费用 合同变更费用 索赔费用等 三方协商修改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工程款支付证明》 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工程结算款支付证明 监理工程师审核 承包单位提出竣工
结算资料 工程经各方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审核
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付款
保修阶段结束时
进行工程款最终结算
4. 合同管理的基本程序
4.1 设计变更、洽商管理的基本程序
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 任何一方提出设计变更、洽商 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分别在(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上签字认可 承包单位按设计变更、洽商施工 承包单位提交 《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意见 同意 建设单位审批
不同意
4.2 工程延期管理的基本程序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 4.3 费用索赔管理的基本程序 不一致 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 监理工程师审核与评估 延期事件结束、承包单位 提交《工程延期申请》 承包单位随时提交 延期事件的详细报告 项目监理部收集资料 详细记录过程 承包单位提交 工期索赔意向报告 延期事件发生 不同意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
4.4合同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
不一致 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 监理工程师审核与评估 延期事件结束、承包单位 提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承包单位随时提交 延期事件的详细报告 项目监理部收集资料 详细记录过程 承包单位提交 工期索赔意向报告 费用索赔事件发生 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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