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西部和北部外围城镇,主要促进外围城镇对接区域发展轴。
“三条主轴”包括一条区域发展轴和两条城镇发展主轴。 区域发展轴:依托 G104 国道,由西北向东南串联边临镇、中心城区、郑家寨镇。此轴线将增强陵城区与德州市区、济南市的社会经济联系。
横向城镇发展主轴:依托 S315 省道形成的城镇发展主轴线,包括陵城区中心城区、神头镇和糜镇,重点打造成为陵城区发展的主动脉。
纵向城镇发展主轴:此发展轴上的城镇主要为陵城区中心城区和边临镇,强化中心城区对城镇的集聚作用,形成城区向外辐射的骨架。
同时在保持耕地布局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加快现代化农业建设、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对基础设施完善、质量好、集中连片的耕地进行重点保护和整治。
第二节 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一、农业生产空间优化
坚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基本稳定;统筹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利用,确保农业生产空间合理有序。
(一)合理调整基本农田空间布局
按照基本农田永久保护、以布局调整促进质量提升的原则,合理调整县域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提高优质耕地占比,确保永久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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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任务有效落实。基于现行规划基本农田空间格局,将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治新增优质耕地、已建在建高标准基本农田、交通沿线与城市周边优质耕地以及高等别耕地和集中连片耕地优先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加以保护。
(二)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保护,大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优化配置水资源,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加强地力培肥等工程建设,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从“田、水、路、林、电、管”等方面建设高标准高产稳产粮田。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田林网工程建设,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堤岸防护、沟道治理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增强农田抵抗自然灾害能力,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安全。
(三)引导农业规模化经营
发挥农民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积极性,引导农民自愿配合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土地流转工作,积极推进农用地和耕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引导,推进农业产业化与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做强做大特色农业。通过政策资金扶持,培植典型,加大推广力度,实现土地、资金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
(四)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
规范设施农业发展用地管理,合理控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引导设施建设合理选址,不占或少占耕地,鼓励集中兴建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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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标准用地,禁止擅自扩大设施农用地规模;不得改变农业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农业设施用于其他经营,土地执法部门和土地督察机构要对借发展农业设施为名违法违规用地的予以严肃查处。
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
坚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基本稳定;统筹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利用,确保农业生产空间合理有序
原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为52474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为450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减少3959公顷。在已有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原规划落实的基本农田面积52474公顷),全区共划出8446顷,占全区基本农田总面积的比例为14.84%;划入4487公顷,占全区基本农田总面积的比例为7.58%,本次划定后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为45080公顷。划定面积达到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布局调整符合总体稳定、应保尽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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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一、生态空间布局优化
围绕生态优先战略,协调各类用地布局,巩固生态基础屏障,保护生态核心区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改善生态环境功能,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重点保护生态脆弱区,构筑水生态网络,优化绿色空间布局,调整区域内生态用地结构、增强生态用地功能。
陵城区生态用地全区包括,丁东水库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区、东方朔故里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陵城区南部防风固沙功能区。
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把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维护生态安全的“生命线”、维护公众健康的“保护线”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警戒线”。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自然生态系统结构功能与时空变化特征,统筹各相关部门的生态管控要素,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红线方案按照“科学性、统筹性、强制性”的原则,根据《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将丁东水库、马颊河生态岛划定为生态红线区域,面积3.48平方公里。
(二)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制
区人民政府是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的责任主体。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不得擅自更改。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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