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亿达碳业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深加工增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辽源市亿达碳业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深加工增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略)(环境影响评价科)
通讯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1396号
邮 编:136200
项目名称:辽源市亿达碳业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深加工增扩产项目
建设地点:辽源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区东西孟工业园区内
建设单位:辽源市亿达碳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吉林省金润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总占地面积4230m2,建设规模为年生产低密度固化毡2000套、PAN基碳毡20t、PAN基石墨毡120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废水一并排入企业自建防渗储池,定期清抽至辽源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循环冷却水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
2、烘干废气、碳化废气、石墨化废气有效收集后通过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废气经碱液吸收塔吸收酸性气体、除雾装置除雾,再经活性碳吸附处理后,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雕刻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相关标准要求;生产车间进行密闭,加强对设备及管道的维护,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污染物排放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及废包装材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实现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进行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5、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完善应急处理措施和救援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