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作出补充性规定,使患者的隐私权通过单行法的形式再次得以确认。
5、保护医患关系中患者的隐私权不应仅仅是某个人的权利请求,而应是整个社会和全民族共同的意识和责任,在中国特殊的文化背景下,我们每个公民都应有意识的通过法律的途径及其他的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已的医疗隐私不受非法侵害,对于在诊疗过程中隐私权被侵犯的行为,都要勇敢的站起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已的权利,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从而做到患者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进而实现保护和尊重患者医疗隐私权从道德的法律化向法律的道德化的转变。
各科室均有移动性屏风,在患者需要的时候可将病床隔开(缺屏风图) 2.有私密性良好的医患沟通及知情告知场所。 (缺)医生办公室
3.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附表)
【A】符合“B”,并 持续改进有成效。
保护患者隐私权持续改进有成效
通过组织学习保护患者隐私的规章制度,加大了对我院职工的督导、检查的力度,我院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对保护患者隐私十分重视,较过去有了明显的改进,得到了患者好评。
1、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以病人为中心富有同情心,掌握患者的心理活动状况,对患者提出的各种问题客观、耐心地解释,语言和蔼,通俗易懂,避免使患者产生误解,疑虑等不良反应。
2、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医护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患者所陈述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涉及患者隐私部分检查操作应采取保护措施。
3、对患者或其家属做病情交待时,应由经管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或科主任进行解释,且解释内容应一致。不允许进修医生,实习医生,护理人员进行解释。
4、医生在给患者实施查房、会诊、手术等诊疗过程中,不许携带手机,不谈笑,不谈论病情,对诊疗中出现的问题不抱怨,应冷静处理。
5、在平时查房,给学生示教,病例讨论或会诊时,不许在患者床边或其亲友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讨论、讲解。在患者或家属询问病情时,可由负责的医师说明,其它不了解病情者不要随便解释。
6、对病情危重或不治之症的患者,要做好对患者的保密工作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对此类患者在护理上应格外注意,医护人员和家属均应提高警惕,以防发生自杀等意外情况。
7、医护人员之间有团结协作精神,不许互相拆台,打击对方,
严禁在患者面前议论其他医护人员的诊疗过失或缺陷。双方治疗意见产生分歧时,不要在患者面前讨论,也不要谈论医疗纠纷事故问题。
8、医技科室在为患者检查时,发现预后不良疾病时,不得随意告诉患者,也不许随意在患者面前做任何解释工作(包括患者还应该做哪些检查等),如患者提出诊疗问题应和蔼地指示其找负责医师进行解答。
9、医护人员应注意保护好病人住院期间的各种医疗文件,严禁丢失、损坏。没有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查看、复印住院病历及其它医疗文件(包括本院工作人员),需要询问病人的诊疗情况由负责医师接待。
10、医护人员在工作中要着装整洁,举止文雅,在岗位上禁止谈论和从事与医疗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更不允许酒后上岗,以免给患者的治疗带来不良影响及增加不信任感。
11、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应尊重少数民族及宗教人士的民族习惯及宗教信仰。
昌江县人民医院医务科 2012年10月20日
病区环境管理检查反馈
昌江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检查存在问题:
2011年11月在进行护理质控检查时,经常遇到的问题和病人提出的问题就是隐私的保护及防跌倒的设施没有得到解决。
经过多次护理质控检查和病人满意度调差,发现每个病区只有一到三个屏风,卫生间没有扶手,病人隐私和防跌倒得不到保证,也给病人带来不便,延误 了病情。此问题有待解决。护士长倒会上反馈。
整改措施:
针对1月护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保护病人隐私,防跌倒)以及各科护士长反应的实际情况,护理部向分管院领导提出如下建议:
1、为了改善诊疗环境,保护患者隐私,满足患者需求,对多病人病室,各病床之间设隔离设施,如床与床之间用布帘隔开:门诊注射区,各诊室应有屏风;病房的各个卫生间设扶手等安全设施。
2、各科护士长根据本科具体情况和需求,计划出各自所需。并将整改的建议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定做。要求近期尽快落实。 2012年1月5日
追踪检查:
在分管领导的支持下,护理部经常下科室进行监督指导,现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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