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资料一览表
重组类型
资料提供方
申报资料
1.债务重组的总体情况说明,包括债务重组方案、基本情况、债务重组所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并逐条说明债务重组的商业目的;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的,还应包括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情况;
2.清偿债务或债权转股权的合同(协议)或法院裁定书,需有权部门(包括内部和外部)批准的,应提供批准文件;
3.债权转股权的,提供相关股权评估报告或其他公允价值证明;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的,提供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公允价值证明;
债务当事4.重组当事各方一致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并加盖当事各方公章的证明资料;重组各方
5.债权转股权的,还应提供工商管理部门等有权机关登记的相关企业股权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及债权人权的承诺书;
6.重组前连续12个月内有无与该重组相关的其他股权、资产交易情况的说明;
12个月内不转让所取得股
,与该重组是否构成分步交易、是否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业务进行处理
7.按会计准则规定当期应确认资产(股权)转让损益的,应提供按税法规定核算的资产(股权)计税基础与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的相关资产(股权)账面价值的暂时性差异专项说明。
1.股权收购业务总体情况说明,包括股权收购方案、基本情况,并逐条说明股权收购的商业目的;2.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业务合同(协议),需有权部门(包括内部和外部)批准的,应提供批准文件;3.相关股权评估报告或其他公允价值证明;
4.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原主要股东不转让所取得股权的承诺书;
股权当事
收购各方6.重组当事各方一致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并加盖当事各方公章的证明资料;
7.涉及非货币性资产支付的,应提供非货币性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公允价值证明;8.重组前连续12个月内有无与该重组相关的其他股权、资产交易情况的说明;
,与该重组是否构成分步交易、是否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业务进行处理
5.工商管理部门等有权机关登记的相关企业股权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9.按会计准则规定当期应确认资产(股权)转让损益的,应提供按税法规定核算的资产(股权)计税基础与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的相关资产(股权)账面价值的暂时性差异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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