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关于遴选聘任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的通知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25 22:24:00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关于选聘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的通知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保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今年下半年我校拟聘请一批教育硕士校外兼职导师,现将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及程序 1、 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中学教师或基础教育管理干部。 2、 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 3、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校外教育硕士兼职指导教师原则上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被推荐人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新聘校外教育硕士导师申请表》,经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分委员会审查、考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由研究生处聘任。

二、被聘任的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由学校发给《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书》,院、系可根据指导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劳酬。

三、此项工作是保证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评价教育硕士培养院校是否合格的重要指标,请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务必重视这一工作,根据本院、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遴选出一定数量的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

四、《广西师范大学新聘校外教育硕士导师申请表》可到研究生处网页下载。(地址:研究生处网页—相关下载—专业学位管理表格http://www.gc.gxnu.edu.cn)

五、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申请外聘教育硕士兼职导师名单、《广西师范大学新聘校外教育硕士导师申请表》及申请人相关著作及科研成果复印件交到研究生处423办公室李颖老师处(联系电话:5858402,邮箱:yjsb@mailbox.gxnu.edu.cn)。

研究生处

2005年9月30日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 2. 《广西师范大学新聘校外教育硕士导师申请表》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

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完成研究生的培养任务,确保并不断提高培养质量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做好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保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修订本条例。

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心健康。

2 、在本学科方向长期从事学科教学研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指导学科教学论研究生能力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中聘任。

3、明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熟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和培养目标,能较好地履行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职责。 4、在本学科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解决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至少能承担一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教学;能指导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5、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三年内曾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1-2篇与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有关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或承担有(含已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有相当于省级以上单位主持鉴定的教学、科研成果。

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审批表》。 2.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提出初选名单,连同申请人填好的《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审批表》一起,于每年3月或9月报研究生处。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无记

名投票表决,获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同意票者具备指导教师任职资格。

三、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及程序 1、 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中学教师或教育管理干部。 2、 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 3、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校外指导教师原则上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被推荐人填写《广西师范

大学新聘校外教育硕士导师申请表》,经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

位学位分委员会审查、考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研究生处聘任。

四、导师职责:

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各培养单位应向研究生介绍院系情况和导师组人员,并确定导师及相应的学生。导师职责是:

(1) 关心研究生的思想进步,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2) 指导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解答研究生疑难问题。

(3) 指导研究生选题并从论文工作的各环节给予具体指导,严把论文质量关,定期检查和督促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任务。

(4) 校外兼职导师主要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非回校集中学习期间的自学、资料收集、调查、实验等工作给予指导。

五、其它

关于遴选聘任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的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58de31xkvf0wk4t3v4f03ibqw7s1q700tiv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