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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党员领导干部的“合格标准”与“优秀标准”
作者:王松涛
来源:《管理观察》2016年第32期
摘要:党员领导干部“合格标准”的背后应该有献身党的事业的职业精神,而“优秀标准”并非常人难及的“圣人标准”,拥有一以贯之的志业精神便可够得上“优秀标准”。要做到这点,需要有“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情怀,需要有对价值理性的坚守,需要有对“内在利益”的追求。达到“优秀标准”非一日之功,必须先把“合格标准”长期立下去。 关键词:合格标准 优秀标准 志业精神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众所周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一做”是“做合格党员”,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明确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可见,对于一名合格党员来说,学党章党规、学习主席系列讲话本身就是一项常态化的、必须坚持落实的党员必备功课,也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谈得上在理论修养和实际行动上都满足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如此说来,“两学一做”确实不是一项活动,而是一种正常教育。但是,即便有中央的学习教育方案作指导,仍有单位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活动开展。究其原因,或许还未意识到此次学习教育的出发点是做到“合格标准”,而非一步到位做到“优秀标准”。这两个标准,是很有些不同的。 一、“合格标准”应该有干事业的职业精神
相比对“优秀”的宣扬和鼓励,我们对“合格”的重视有些不足。殊不知,优秀的前提是合格,合格之后方能谈优秀,能实现合格标准的全面覆盖,便足以孕育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不独如此,优秀的标准有时是相对的,甚至是模糊的,有浑水摸鱼的空间;合格的标准则更加确凿无疑,逐一比照,妍媸毕露。可以说,合格乃优秀之母。
然而,“合格”标准在当下社会是匮乏的。就行业合格而言,便是职业精神的稀缺。职业精神是某一行业、某一身份的最基本行为准则和处事标准。著名评论家曹林曾这样痛批当下职业精神的缺失:“许多官员没有作为一个公务员‘服务公益’的职业精神,而是把官员当作经商那样干:为了当官投入了多少资本,就要成百倍地捞回来。他们的职业信条不是为公众做了多少事,而是为自己和子女捞了多少钱。许多商人没有作为一个商人‘谋财但起码不能害命’的职业精神,他们以害命的方式去谋财,把经商当作杀人那么干:为了多赚钱,不惜往宝宝奶粉里加三聚氰胺,往火腿上加敌敌畏,给孩子打过期疫苗。许多大学校长不把校长身份当作教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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