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术 交 底 书
单位:中铁十一局京福铁路客专闽赣I标第一项目部 编号:
主送单位 隧道二队 工程名称 桃源隧道 第 1 页 共 3 页 日 期 2010年8月20日 适用范围:桃源隧道出口DK353+005~DK354+250段Ⅱ级围岩洞身开挖 交底内容: 1 开挖方式 采用全断面开挖方法,采用光面爆破。 2 开挖控制技术、质量要求 2.1 按照设计断面,标示出开挖轮廓线和周边眼、辅助眼、掏槽眼开口位置。周边眼、辅助眼、掏槽眼开口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2.1.1周边眼应沿隧道开挖轮廓线布置,保证开挖断面符合设计要求。 2.1.2辅助炮眼交错均匀布置在周边眼与掏槽眼之间,力求爆破出的石块块度适合装碴的需要; 2.1.3周边眼与辅助炮眼的眼底应在同一垂直面上,掏槽眼应加深10~20cm; 2.1.4当开挖面凹凸较大时,应按照实际情况调整炮眼深度,使周边眼和辅助眼眼底在同一垂直面上。 3 炮眼布置质量控制要求要求 3.1 掏槽眼眼口间距误差和眼底间距误差不得大于5cm 。 3.2 辅助眼眼口排距、行距误差均不得大于5cm。 3.3 周边眼沿隧道设计断面轮廓线上的间距误差不得大于5cm,周边眼外斜率不得大于5cm/m,眼底不超出开挖断面轮廓线10cm,最大不得超过15cm。 3.4 内圈炮眼至周边眼的排距误差不得大于5cm,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内圈炮眼与周边眼宜采用相同的斜率。 编制: 复核: 签收: 年 月 日
注:①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及质量要求高的特殊工程除口头交底外,还要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
②“技术交底书”一式两份,一份作为施工依据,一份留存备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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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铁十一局京福铁路客专闽赣I标第一项目部 编号:
主送单位 隧道二队 工程名称 桃源隧道 第 2 页 共 3 页 日 期 2010年8月20日 3.5 当开挖面凸凹较大时,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炮眼深度,装药时特别注意相应调整装药量,力求除掏槽眼外的所有炮眼眼底在同一垂直面上。 4 炮眼布置注意事项 4.1 掏槽炮眼布置在开挖断面的中央稍靠下部,以使底部岩石破碎,减少飞石。斜眼掏槽的炮眼方向,在岩层层理或节理发育时,不得与其平行,应呈一定角度并尽量与其垂直。 4.2 周边炮眼应沿设计开挖轮廓线布置。周边眼装药集中度太大易造成超挖,而太小易造成欠挖。装药结构应均匀分布,眼底可相对加强一些。软岩周边眼装药宜采用导爆索或导爆索束。 4.3 辅助炮眼应交错均匀地布置在周边眼与掏槽眼之间,并垂直于开挖面打眼,力求爆下的石渣块体大小适合装渣的要求。 4.4 开挖断面底面两隅处,应合理布置辅助眼,适当增加药量,消除爆破死角。断面顶部应控制药量,防止出现超挖。 4.5 所有装药的炮眼应采用炮泥堵塞,堵塞前应事先将炮泥制成比炮孔直径稍小一点的炮泥条备用,堵塞长度应合理;浅孔应将余孔全部堵塞。严禁采用炸药的包装材料等代替炮泥堵塞。 5开挖作业质量控制要求 5.1 开挖轮廓圆顺,开挖面平整。 5.2两茬炮衔接处的台阶不得大于15cm; 5.3隧道开挖不应欠挖,当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侵入衬砌(每1m2不大于0.1m2,高度不大于5cm)。拱脚和墙脚以上1m范围内严禁欠挖; 5.4隧道的允许超挖值应符合以下要求:拱部超挖最大不超过25cm,平均应 编制: 复核: 签收: 年 月 日
注:①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及质量要求高的特殊工程除口头交底外,还要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
②“技术交底书”一式两份,一份作为施工依据,一份留存备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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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单位 隧道二队 工程名称 桃源隧道 ≤15cm,边墙、仰拱、隧底平均应≤10cm; 第 3页 共 3 页 日 期 2010年8月20日 5.5周边眼炮眼痕迹保存率应满足规定;硬岩:≥80%;中硬岩:≥60%。 6 开挖作业安全环保控制要求 6.1 作业人员远离危险区,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有松动的的岩石,立即加以支护或处理;检查并佩戴好个人安全设备。 6.2 工作区必须有足够照明。 6.3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转钻眼。 6.4 钻孔完成后才可装药。装药必须专人负责。 6.5 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应撤离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点。 6.6 爆破后必须立即进行安全检查,若查出有未起爆的瞎炮,应按《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认无误后才能出渣。 编制: 复核: 签收: 年 月 日
注:①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及质量要求高的特殊工程除口头交底外,还要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
②“技术交底书”一式两份,一份作为施工依据,一份留存备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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