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管理制度
1、 工程部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进行自查
与评价,并在适宜时进行测量,这些方法应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结果的能力。
2、 与质量相关的各过程包括管理活动、资源提供、
产品实现及测量有关过程。各过程应根据组织总目标进行分解,转化为本过程具体的质量目标,如工程部的工序产品合格率,市场部顾客服务满意率,设计部的新成果完成数、市场部采购产品的合格率,综合财务部对纠正预防措施按期完成率等。为保证目标顺利完成,需进行相应的监视和测量。 3、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执行; ? 质量管理制度及其支持性文件的实施; ? 岗位职责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
? 对整改要求的落实。
4、 工程部应对项目部的质量环保安全管理活动进
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 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结果的实施;
? 对本企业、发包方或监理方提出的意见和整改要求的落实; ? 合同的履行情况; ? 质量目标的实现。
5、 综合财务部应对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年
度内审和评价。相关部门应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跟踪其整改结果。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审核人员的资格应符合相应的要求。
6、 工程部应策划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活动监督检查
和审核的实施。策划的依据包括: ? 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
?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 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以往检查的结果。
7、 工程部负责组织使用质量例会、控制图等方式,
对质量形成的关键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对图形、质量信息分布趋势分析,明确过程质量和过程实际能力之间的关系,以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的时机。
8、 当过程结果的质量合格率接近或低于控制下限
时,工程部应及时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定出责任部门,对其从人员、设备、原材料、各类规程、生产环境及检验等方面,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当需要采取改进措施时,工程部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责任部门实施,工程部负责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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