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方案(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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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方案(2015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学理论知识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教学和语言文字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基本规格要求
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就和发展前景,具有一定的古今汉语理解分析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学修养和鉴赏能力以及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基础扎实,知识面广,视野开阔,适应性强,有健全的体魄,并掌握一门外语。主要包括以下三大模块方向:
1、汉语言文学模块,培养具备汉语言文学系统知识,具有专业文字处理和表达能力,能从事文艺评论、语文教学和文字工作的汉语言文学专门人才。
2、戏剧影视文学模块,培养具有扎实的影视编剧与文化创意知识与能力、具备综合人文社科知识、管理素质和良好的现代传播技能的创造性文化创意人才。
3、汉语国际教育模块,培养具有扎实的中国文化知识和汉语言文学理论知识,熟悉汉语国际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较为熟练地掌握英语,能用双语传授中国文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和对外文化交流领域的专门人才。
三、核心课程
1、学位课程:
汉语言文学模块方向:古代汉语、中国现代文学、文学概论、原创写作
戏剧影视文学模块方向:古代汉语、中国现代文学、文学概论、编剧理论与实务 汉语国际教育模块方向:古代汉语、中国现代文学、文学概论、汉英语言对比 2、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文学概论、写作、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中国文学批评史、外国文学 比较文学
四、学制与毕业要求
1、学制:4年制,最长学习期限为6年。
2、毕业最低学分:毕业最低学分:164学分,其中必修116学分,选修48学分(包括创新创业学分4学分)。
五、授予学位及要求
符合《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六、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要求
(一)各类课程结构的设置说明
课程设置采用“平台+模块”的结构体系。本专业课程包括以下几大类: 1.通识课程平台:44学分; 2.学科大学课程平台:29学分; 3.专业教育平台:37学分; 4.专业方向模块:42学分;
5.专业任意选修:2学分;公共任意选修:6学分;;
6.实践教学:39学分,其中集中性实践教学22学分(详见八),创新创业训练计划4学分。
(二)学分分配汇总表 课程分类 通识课程平台 学科大类课程平台 专业教育平台 专业任意选修课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15版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模块 必修学分 34 24 30 0 0 28 必修百分比 20.73 14.63 18.29 0 0 17.07 选修学分 10 5 7 2 4 14 选修百分比 6.1 3.05 4.27 1.22 2.44 8.54 合计学分 44 29 37 2 4 42 学分百分比 26.83 17.68 22.56 1.22 2.44 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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