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事故的管理办法
为了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办法,望各基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 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程序: (一)申报责任 :
凡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单位车间主任必须在24小时内用书面材料报基地综合部备案,基地负责人电话报集团公司综合部。事故单位负责人、公司主管安全部门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受伤人员的伤势,保护事故现场,必要时做出标记。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做好详细记录。重伤以上的工伤事故应进行现场勘查、测绘、拍照或录像。目击者应出具旁证材料。
(二)安全生产事故书面材料须经事故当事人、车间主任、基地负责人签字,具体内容如下:
1、事故当事人的姓名、年龄、家属联系电话;
2、事故当事人的到岗工作时间和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3、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及前后经过; 4、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5、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6、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二、召开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
1、参加人:事故当事人、车间主任、基地负责人、事故班组人员和综合部考核人员。
2、内容:查找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严格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各基地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向员工介绍事故发生的原因,使广大员工能吸取教训。
3、事故分析会整理材料经事故当事人、车间主任签字后交基地综合部备案。
4、事故分析会材料必须二天内上报。
三、各基地综合部要分车间作好记录,负责保存好各单位申报的事故书面材料及事故分析会记录,作好门诊药费、生活补助和休假天数登记。
四、事故单位凡未向基地综合部交事故发生书面材料及事故分析会记录,综合部不予办理报销。
五、事故单位及个人凡隐瞒事故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事故单位车间主任及事故责任人负责,公司不予补报。一旦查出,严肃处理事故单位车间主任。
六、根据《员工手册》规定,凡发生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每次罚款50-100元。具体由基地综合部负责通报。
七、原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作废
四川XXXXXX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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