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样板引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样板引路是指针对涉及结构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易发生工程质量通病的分部分项工程设立施工样板,并将验收合格的施工样板作为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大面积展开施工的参照标准。
第二条 样板引路工作应涵盖样板引路的策划方案与审批,施工样板的施工、验收,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展开大面积施工前的交底,施工过程中的相符性检查的全过程。
第三条 施工样板,是指在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前提下,在分部分项工程大面积展开施工前而设立的将完整的成品施工工艺用全过程工序层层外露、分解展示的样板工程。施工样板可设置在建筑物实体上。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项目部、分公司应做好样板引路策划工作,认真组织施工样板的验收,积极参与样板引路专项交底及样板引路相符性检查,统筹推进本项目的样板引路工作。
第五条 分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样板引路策划方案的审批,施工样板的验收,施工过程中的相符性检查。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样板引路策划方案,实施施工样板的验收,施工过程中的相符性检查。
第七条 项目经理部技术员、施工员负责样板引路工作的
策划方案的编制,施工样板的验收,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展开大面积施工前的交底,施工过程中的相符性检查。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质检员负责施工样板的验收,施工过程中的相符性检查。
第二章 样板引路策划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第九条 样板引路策划方案的编制
(一)施工样板施工前,项目部应编制样板引路专项实施方案。
(二)样板引路专项实施方案应包含样板引路实施计划表、施工样板制作方案、施工样板验收方案、样板引路专项交底方案和样板引路相符性检查方案等五个方面内容。
(三)样板引路实施计划表应包括计划实施的施工样板内容、施工样板计划验收时间、计划专项交底时间及计划开始大面积施工时间。
1.原则上所有分项工程的首件制作、关键节点、难点、影响结构和施工安全、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效果、工程量较大的工序或分项工程以及四新技术的运用等都要实施样板制度。
2.主体结构阶段样板不限于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防水工程,工程结构形式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样板可采用移动式样板,分层次显示分项工程的各项工序,可拆卸、可周转。
3.装饰装修阶段样板可选某一栋楼某一层某一间进行
施工,要求各施工工序显示齐全。
(四)施工样板制作方案应对样板的制作内容、时间、场地、材料使用标准、施工及验收执行规范标准条文、参照施工图节点详图或图集节点详图、工艺及质量控制要求、隐蔽工序层层外露控制要求等做出规划和规定。
(五)施工样板验收方案应对施工样板验收的参加人员、组织形式和验收程序做出规定。
(六)样板引路专项交底方案应对分部分项工程展开大面积施工前的交底的时间节点、参加人员和组织形式做出规定。
(七)样板引路相符性检查方案应对分部分项工程展开大面积施工后的工序和质量与相应的施工样板的相符性就检查方式、检查控制点、检查标准等做出规定。
第十条 样板引路策划方案的审批
(一)样板引路专项实施方案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审核后经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二)经过审查和批准的样板引路专项实施方案应作为工程样板引路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第三章 施工样板的施工、验收
第十一条 施工样板的施工
(一)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依据施工样板制作方案组织各专业样板工序、节点、样板间(层)的实施。
(二)样板工序及样板节点、样板间(层)实施前,项
目各专业负责人负责样板施工图纸的深化设计和向施工班组做技术交底,以确定样板实施的质量标准。
(三)每道样板开始实施后,专业工程师负责确认样板开始时间。
(四)项目部要做好样板实施前的材料检测复试和过程监控工作。
(五)半成品制作和原材料样品同各节点工序样板实施的时间,悬挂或摆放的位置距离同各节点工序位置。
(六)项目部要在样板施工过程中收集各关键工序验收要点和施工难点,总结成册后上墙,严禁摘抄验收规范、技术规程中的表格、文字,对本工程无针对性。
第十二条 施工样板的施工验收
(一)施工样板的验收工作应于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大面积展开施工前15个自然日完成。施工样板验收合格前,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严禁展开大面积施工。
(二)施工样板的施工完成后,由项目各专业工程师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开展自检,自检合格后组织报项目专业质检员验收。
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组织专业负责人、专业质检员负责判定样板工程是否符合质量标准,检查合格后报分公司总工程师验收。
(三)施工样板的验收由分公司总工程师主持,项目主任工程师组织,项目技术员、施工员及质量员参加。
(四)施工样板的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内容、设置位置、隐蔽工序分解展示等内容符合经过审批的样板引路专项实施方案要求;
2.工艺、工序、材料、构造、细部做法的质量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它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引用图集的规定。
3.施工样板应有贴牌说明。贴牌说明应含以下三类,一是样板名称;二是层层外露的工序名称;三是质量控制要点、施工图节点详图或图集节点详图。
4.施工样板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分公司总工程师应责令项目部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
第四章 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展开大面积施工前的交底, 第十三条 样板引路专项交底应在施工样板验收合格后,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大面积展开施工7个自然日前完成。
第十四条 样板引路专项交底应以验收合格的施工样板为标准,采取样板现场交底的方式,交底内容应涵盖工序分层、细部做法、材料使用标准、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要求、施工及验收执行规范标准条文、参照施工图节点详图或图集节点详图等内容。
第十五条 交底由项目主任工程师组织,专业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必须到场。样板引路专项交底时应留下影像资料。
第十六条 交底完成后,应填写样板引路专项交底记录,经项目专业负责人、施工班组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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