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价格【2010】2613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 2010)26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
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近年来,按照国务院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要求,各地价
格主管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水价改革,对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
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O为进一步提高水价改
革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赢得理解和支持,更好
地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决定在全国部分地方进行水价调整成本公
开试点 O现将《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
指导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贯彻执行 O
附件:-,(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 指导意见〉
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主题词:水价成本公开监审通知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2一
附件一: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近年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各地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供水
价格改革,对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
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价调整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和公开
透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国部分城市进行城市供水
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水价调整成本公开的重要意义根据近年来各地水价调整工作的实践,决定在部分城市开展
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这是价格主管部门转变工作职
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规范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行为;是价格主
管部门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工作,有利于消费者了解供水企业成
本状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推进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机制改革,
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重要探索,有利于提高水价调整的科学性和
透明度,增进社会各界对水价调整的理解和支持;是加强对供水
企业监督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督促供水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自觉
挖潜节支。水价调整涉及千家万户的具体利益,人民群众高度关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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